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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三治”实现形式 激发乡村社会活力
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
  • 来源:中国农网
  • 编辑:盛洁
  • 2019-06-11 09:39:00

创新“三治”实现形式

激发乡村社会活力

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是实现乡村善治的必由之路。四川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通过“四个着力”增强“四种能力”, 创新乡村治理体系,有效激发乡村社会活力,促进了农村业兴、家富、人和、村美。

一、着力加强基层党建,增强党的领导能力

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以党的领导统揽全局,创新村民自治的有效形式”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把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作为“三治”结合的政治保证。一是建强村党组织。省委出台《村党组织工作运行规则》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的建设加快完善农村依法治理体系的意见》,统筹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集中整顿、乡村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大学生村官队伍建设“五项工程”,累计完成3633个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转化。二是配强村党组织班子。实施村带头人整体优化提升行动,大力推进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实施3年10万名村级后备力量培养工程,为全省4.6万个村培养后备力量12.6万名。实施优秀农民工回引培养工程,去年以来全省从优秀农民工中选拔村党组织书记1463名。全覆盖向建档立卡贫困村选派第一书记。三是构建新型治理机制。创新建立党组织领导下的“一核多元、合作共治”新型村级治理机制,探索构建“121”社区治理体系,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机制。实行党员联户等制度,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广“支部引领、群众参与、集中活动、常态治理”为主要内容的“党群集中活动日”经验。

二、着力扩大基层民主,增强乡村自治能力

发挥农民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创新议事协商形式,保证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以自治增强乡村活力。一是完善组织制度。及时修正修订《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和《村(社区)选举办法》。适应异地扶贫搬迁和灾后重建聚居新村管理新需要,制定《新村聚居点管理条例》,规范新村聚居点自治。推广“三上三下,六步工作法”,全省所有村重新修订完善了村规民约。二是推行“定向代表”制度。每10-15个家庭民主直选一名“定向代表”,由“定向代表”在选区内收集意见,参与议事并发表意见,反馈议事结果,化解邻里纠纷和社会矛盾。三是推进村民自治下沉。深化村民小组自治活动,建立村民议事会、民情恳谈会等民主协商平台,进一步丰富基层协商民主的实现形式。

三、着力强化依法治理,增强法治保障能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是乡村治理的前提和保障”。我们坚持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乡村治理,以法治促进乡村社会定分止争。一是推进农村依法办事。以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和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为抓手,引导农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二是加强平安乡村建设。大力实施“雪亮工程”,实现视频监控覆盖全部自然村。加强网格化管理,全省划分11万余个网格,配备23.1万名专兼职网格管理员和50余万网格协管员,可防性案件下降45%、破案率提高50%左右,“零发案”村大大增加。三是构建农村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建立纵向贯通从省到村五级、横向覆盖各行业每一户的多元化解组织网络体系,实现村(社区)、乡镇(街道)调委会全覆盖,29万名调解员在基层一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四、着力健全德治体系,增强道德感召能力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以德治培育新风正气。一是评选示范村落。以“四好村”创建为抓手,大力实施千村文化扶贫、广播电视进万家、科技卫生下乡等工程,建成省级“四好村”3481个。二是树立先进典型。持续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孝老爱亲等先进典型评选活动。充分发挥村级“一约四会”作用,治理不良风气。在彝区、藏区广泛开展移风易俗主题教育活动。三是弘扬优秀文化。积极推动绵竹年画、井研农民漫画等优秀非物质传统文化传承,打造“新农民・快乐新农村”群众文化品牌活动,创新探索“孝善+”“好家风”等主题道德实践活动。四是开展“十大行动”。在全省部署开展文明创建深化行动、家规家训弘扬行动、环境卫生洁美行动等新时代乡风文明建设“十大行动”,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不断提升农村社会整体文明程度。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好本次会议精神和胡春华副总理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好兄弟省份的先进经验,精心谋划、周密部署,以实际行动推进四川乡村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向党中央交出合格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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