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日报社主办

首页 热点 详情
夫妻共同债务规定和法定婚龄拟维持不变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今日提请三审
  • 来源:中国农网
  • 编辑:暴佳然
  • 作者:李秀萍
  • 2019-10-21 19:40:01

本网讯(记者 李秀萍)10月21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在京开幕,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提请三审。此次草案三次审议稿修改看点何在?涉及增加规定夫妻之间应当互相关爱、明确最有利于被收养人原则、明确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暂不规定隔代探望权问题。但此前草案二次审议稿中备受关注的夫妻共同债务规定,本次未做修改,关于法定婚龄的规定也拟维持不变。

2019年6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对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进行二审。随后,2019年7月5日至8月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国人大网向社会公开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二次审议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此次提请审议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三次审议稿,回应社会热点关切,对有的公众意见予以吸收采纳:

草案二次审议稿第八百二十一条规定,应当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明确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有的常委委员、专家学者提出,为更好地弘扬家庭美德,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家庭文明建设的讲话精神,建议增加有关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的规定。有的常委委员提出,夫妻之间除应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外,还应当互相关爱。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采纳上述意见,在这一条中增加一款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同时,在该条第二款中增加夫妻之间应当互相关爱的规定。

草案二次审议稿第八百二十一条之一第一款规定,收养应当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健康成长,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有的部门、专家学者提出,为更好地维护被收养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建议将我国已加入的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中关于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原则落实到收养工作中,明确规定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草案三次审议稿采纳这一意见。

草案二次审议稿第八百三十一条规定了婚姻无效或者被撒销的法律后果。有的常委委员、地方、专家学者和社会公众提出,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还应当赋予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以有利于保护无过错方的权益。草案三次审议稿采纳这一意见,在这一条中增加一款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草案二次审议稿第八百六十四条规定了隔代探望权,明确父母离婚后,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对孙子女、外孙子女尽了抚养义务,或者在孙子女、外孙子女的父母一方死亡的情形下,可以参照适用离婚父母探望子女的有关规定,探望孙子女、外孙子女。有的意见提出,这样规定对隔代探望的限制,没有必要。也有的意见提出,隔代探望权范围过大,容易引发矛盾,影响未成年人和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正常生活。还有的意见提出,法律不宜赋予祖父母、外祖父母单独的探望权,建议删除这一规定。鉴于目前各方面对此尚未形成共识,暂不在民法典中规定,祖父母、外祖父母进行隔代探望,如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能协商一致,可以通过诉讼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加以解决。

另外,现行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维持了现行法定婚龄的规定。审议中,有的建议适当降低法定婚龄,但也有的意见认为应当维持现行规定。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与国家卫健委、司法部等有关方面研究后认为,现行法定婚龄的规定已为广大社会公众所熟知和认可,如果进行修改,属于婚姻制度的重大调整,宜在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和科学的分析评估后再定。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对法定婚龄暂不作修改。

此前,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二审稿,直接引入2018年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用于明确夫妻共同债务问题。但是,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期间,依然收到35314位网友提出的67388条意见和814封群众来信,主要集中在增加无效或者被撤销婚姻中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权、明确界定因疾病撤销婚姻中重大疾病的范围、明确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范围、进一步完善夫妻共同债务等问题上,显示社会公众对夫妻债务规则立法完善问题的重大关切。10月18日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第二次记者会上,发言人臧铁伟回应称,法工委正在根据各方面意见对这个问题作进一步研究。


相关新闻
左侧固定广告
关于我们 版权声明 广告服务 联系方式

服务邮箱:agricn@126.com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395205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0354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06045 京ICP证05068373号

农民日报社主办,中国农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Copyright©2019-2022 by farmer.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