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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人钱事” 构建新乡村——福建省晋江市探索乡村治理体系新路纪实
  • 来源:农民日报
  • 编辑:盛洁
  • 作者:记者 蔡茂楷
  • 2019-12-09 10:12:00

让农村基层党组织作用更加凸显,让村民自治实践进一步深化。近年来,福建省晋江市坚持党建引领,以“三治融合”为基本方向,以基层议事协商为基本载体,全面开展乡村善治试验,全力解决乡村发展的“人钱事”难题,打造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

不断完善的乡村治理体系,为晋江农民带来丰厚的改革红利。2018年,全市395个村平均村财收入超85万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781元,近三年来全市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30.9%。

“坚持党的领导,通过抓党建推动乡村自治、法治、德治融合,晋江市摸索出一套好经验、好做法,各地要认真思考借鉴。”近日,福建省乡村治理体系现场推进会在晋江召开,在会议讲话中,福建省委副书记王宁对晋江乡村治理模式给予充分肯定。

人才反哺农村,解决“人”的问题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实施人才反哺农村计划,全力打通城乡人才壁垒,推动人才向农村集聚,助乡村发展。”晋江市委书记刘文儒说,“人”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在推进乡村善治试验中,晋江始终高度重视“人”的工作。

农村强不强,关键看头羊。以抓人才的思维来抓村党组织书记,晋江市出台30条措施,全国首创农村治理人才认定机制,创新农村发展党员孵育机制,培养储备后备人才,引导一批懂经营、会运作、威望高的各界能人加入到乡村治理队伍。去年村级换届中先后开展6轮协商,全市395个村党组织书记有近70%来自企业界、10%来自社会组织。

让专业人做专业事,围绕人居环境、古村保护、田园风光等重点领域,先后与18家高校、机构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引进了一批高端智库、专家学者。比如,引入著名“三农”专家温铁军设立“温铁军晋江工作室”,聘请建筑大师王澍规划九十九溪田园风光项目,引进北京青普运营梧林古村落项目等。同时,创新开展“五微五营双创”活动,吸引大学生到晋江创作实践,推行“一村一规划顾问、一村一法律顾问”,用专业指导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

树牢一线选人用人导向,注重在项目征迁、信访维稳、人居环境整治等急难险重任务中培养锻炼干部,大规模抽调干部驻村蹲点、驻村任职,全面推进乡镇干部包村联户,推行“一村一民警、一村一法官”,以“三治”融合思维做好新时代群众工作,超过半数的机关干部都有农村基层工作经历,既助推了乡村发展,也锤炼了干部本领。

做强经济基础,解决“钱”的问题

资金保障是乡村治理的重要基础,晋江坚持灌输“输血是一阵子,造血才是一辈子”的理念,注重以改革破解难题,激发农村内生动力,实现可持续发展。同时,在改革中坚持把协商贯穿始终,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收益权,确保改得动、有成效、群众有获得感。

让沉睡资源活起来,重点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入手,探索实施了组团片区改造、旧村整体改造、生态景观提升、空心村盘活、产业带动和借地退出6种宅基地综合利用模式。改革以来,累计盘活闲置农村低效用地1.35万亩。比如,梧林古村落通过征收闲置古民居,引导周边房屋改造提升,带动民宿、文创等业态发展,实现整体盘活。

让静态资产动起来,重点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入手,政府、村社、专家、律师“四位一体”推进,出台“1+11”规范性文件,推动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确权到人,特别是针对外嫁、入赘和移居海外等股权认定特殊情况,专门进行协商议定,改革不仅明晰了集体产权,而且保障了群众权益。

让集体经济富起来,出台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9项措施,在项目策划实施运营中坚持群众参与、有事一起商量,探索市场经营、村企合作、资本投资等形式,多元化发展村集体经济。2018年平均村财收入超85.56万元、增长16.6%,今年将全面提升集体经营性收入10万元以下村社,目前60%村社村财收入达到20万元。

完善运行制度,解决“事”的问题

坚持以自治增活力、法治强保障、德治扬正气,在实践中,晋江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乡村治理体系,全力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健全一套服务网络,全面规范村级组织权责,梳理业务、政务、服务“三张清单”,整合村务工作者、网格管理员队伍,在全省率先构建“一个中心、若干网格”村级运行机制,推动“人在网中走、事在格中办”。

制定一套自治章程,以“正在做的事”为中心,制定一批有约束力、有操作性的村规民约,发挥软法约束作用,打造“草根宪法”。比如,围绕乡风文明,注重德治引领,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护、挖掘、弘扬乡土文化,引导群众尊德尚德,塑造文明淳朴的乡风民风,破除丧葬陋俗和遏制喜事炫富,引导企业群众“不比排场比公益”,把节约下来的开支捐赠给慈善公益,至今慈善总会募得善款超34.8亿元。

形成一套协商机制,全面推行基层议事协商机制,强化群众在基层自治中的主体地位,激发群众“主人翁”意识。结合“强基促稳”行动,健全联动化解机制,充分发挥调解员、律师和社会各阶层力量,做到“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人民调解员就出现在哪里”,打通化解矛盾纠纷“最后一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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