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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植人民沃土 激活内生动力——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区以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推进乡村治理调查
  • 来源:农民日报
  • 编辑:盛洁
  • 作者:江西鹰潭调研组
  • 2019-12-30 09:14:00

根植人民沃土 激活内生动力——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区以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推进乡村治理调查

江西鹰潭调研组

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以下简称宅改)是以切实保障和维护农民宅基地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探索建立健全“依法公平取得、节约集约使用、自愿有偿退出”的宅基地管理制度。11月17日-21日,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第47期中青一班一支部三组8位同志赴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区,就基于宅改实践探索的乡村治理问题开展了为期一周的调研。调研组先后深入11个乡镇12个村实地进村入户,访民情、听民意、交民心、做问卷,分别与乡村组干部、党员、理事、乡贤、群众代表等召开了7场座谈会,和市、区有关负责同志进行了交流,考察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通过调研,我们认为,余江农村宅改破解了乡村治理难题,形成了具有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和模式,对于推进我国乡村治理具有重要典型意义,值得在相当区域和范围内予以推广。

一、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

余江作为中西部典型的传统农区,2015年3月被选定为全国15个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县(区)之一。该区现有人口38.5万人,辖12个乡镇,国土面积936平方公里。改革前,余江区农村宅基地管理中存在着“一户多宅、房屋面积大、布局朝向杂、违法建房多、私下买卖乱、空心化严重”的问题:全区7.3万户农户中,一户多宅2.9万户(占39.7%),超标准面积1.7万户(占38.6%);闲置房屋2.3万栋,危房0.83万栋,倒塌房0.72万间,露天厕、猪牛栏等附属房舍10.2万间。这些问题的产生既有农民认为宅基地是祖传家业等错误观,也有规划不科学、制度不完善、监管不到位的混乱,有些问题根深蒂固、积重难返,造成了村庄严重空心化、宅基地资源严重浪费、村庄环境脏乱差,成为农村矛盾纠纷的引发点,是造成农村社会不和谐、不稳定的重要因素,也是农村社会治理的难点和痛点。

问题倒逼改革,改革破解问题。党和人民事业的“参天大树”,必须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的沃土中,才有不绝的动力源泉。余江区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坚决落实试点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千方百计让人民群众的内生动力充分涌流,在实践中挺树干、培沃土、壮根系、育生态,最大限度地调动起群众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一)挺树干,让干部担当“硬”起来。

构建担当有为的“一线指挥部”。改革伊始,余江区委始终扛起“一线指挥部”的责任,把党建置于高位,统领宅改各个环节和各个层面。建立抓党建促改革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定期组织开展乡镇书记“抓党建促改革”座谈会,把宅改工作作为年度党建述职的重要内容,将宅改工作纳入全区党建工作总体布局,实行了“区挂乡、乡驻村、村包组、组联户”负责制,形成了“四套班子齐上阵、区乡村组抓落实、村民自治促改革”的生动局面。

构建坚实有力的“一线主力军”。为让村党支部在宅改中唱主角,区乡两级积极选好用好村党支部带头人,重点对全区村党支部书记进行了全面排查,把优秀的干部选拔到村党支部书记岗位上来。三年来,共约谈村党支部书记28人次,16位推动改革不力的村党支部书记被调整,从区乡机关选派驻村第一书记126人,实行行政村全覆盖,及时调整了一批战斗力较弱的基层党组织班子,为顺利推进改革补齐了工作短板。

(二)培沃土,让群众的内力“厚”起来。

以平实的道理动员群众。交流中,我们发现不仅村组干部、理事会成员,而且其他老党员、外出务工青年、乡贤、妇女等对宅改过程都知根知底,关于“宅改是什么、为什么要改、改了有什么好处”等,家喻户晓、童叟皆知、深入人心。余江区委先后14次召开四级干部大会,举办各类培训班600余次,通过封闭培训、挑灯讨论、电视微信、辅导宣讲、表彰先进、小手拉大手等方式,持续、反复、细致、全覆盖地帮助群众算好经济账、生态账、社会账、长远账。

以公仆的情怀服务群众。各级干部坚持以心换心、以心连心,将群众的冷暖记心上、挂心头,将宅改工作和扶贫解困有机结合起来,大力开展“大爱余江”关爱活动,深入推进“连心”工程,利用退出的闲置宅基地,建起了“幸福楼”,解决了五保户、特困户等群体的住房问题;建起了居家养老中心,解决了老年人寡居问题;建起了“留守儿童之家”,办起“假日课堂”,为村民外出务工解决了后顾之忧,实现了老人开心、子女放心、政府安心。这些春风化雨般的关心关爱,感动、感化了群众,极大地调动了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壮根系,让参与的力量“广”起来。

构建切实管用的村民理事会,打通联系群众的血脉。余江建立完善村民事务理事会,通过理事会有效链接群众,推动乡村治理的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政策下倾,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通过群众民主推荐、民主协商,所有试点村均建立了一支“愿干事、能干事、会干事”的村民事务理事会队伍。通过理事会推进民主协商,有效解决了农村建设发展主体缺位等问题,架起了村委会、村小组和群众之间的桥梁。

构建切实有为的乡贤参事会,丰厚基层治理的养分。余江区通过建立乡贤信息库、乡贤微信群,每年在春节、清明节、端午节等节日期间举办乡贤恳谈会,搭建联络感情平台,吸引外地乡贤引资引智回乡回报桑梓,先后50多位乡贤返乡投身宅改,担任理事长或理事,捐资5500多万元支援家乡建设,成为推动宅改的中坚力量,在宅改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四)育生态,让基层治理的能力“强”起来。

强化公平公正环境。发挥理事会熟民近民的优势,拉近与群众的距离,理事会主动带头干、带着群众干、公平公正干,在服务群众中当好“宣传员”“公正人”“和事佬”“建设者”“领路人”,理出了农村新天地,实现了农民讲话有人听、农村建设有人理、农民事务有人管、农民决策有落实。宅改以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共3000余起,调处成功率95%以上,做到了“大事不出村,小事不出组”。

打造智慧服务平台。余江大力推进农村立体化信息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雪亮工程”,建立乡村视频联网联控网络,实现农村公共区域视频监控覆盖率100%。结合“放管服”改革,建立村级服务平台,下放了45项公共服务事项,通过理事上门服务,大力推进帮办、代办,有效解决了村民“办事难、办事不便”问题,切实增强了群众的公平感、获得感、满意感。

二、存在的问题

从总体上看,余江区宅改为全面推进乡村治理提供了宝贵经验,但通过调研,我们也发现了一些影响乡村治理提质增效和行稳致远的突出问题。

(一)外出务工逐年多,自治土壤“缺肥力”。调研发现,余江区27万男女劳动力中,外出人口达13万以上,且大部分是青壮年。农村党员1.39万人,外出达0.36万人,比例超过1/4。伴随人口大规模向城镇和非农产业转移,农村社会治理主体出现“选人难”和“没人选”的状况。农民在农村治理中‘缺席’,“大树”根植的土壤变得贫瘠,让农村基层社会治理面临巨大挑战。

(二)基层党员老龄化,治理主干“缺血液”。从目前余江区农村党员和基层干部队伍现状来看,后继乏人的问题十分突出。全区村(社区)“两委”干部平均年龄50.1岁,年龄普遍较大。党员比例偏低,学历结构普遍较低。大学40人,大专103人,高中(中专)275人,初中及以下570人。村“两委”干部中党员有805人,占比81.1%;非党员187人,占比18.9%。这种现状已经不能适应新时代的要求,不仅影响了党的各项政策法规的落地,而且造成了部分基层组织软弱涣散,使“大树”缺少新鲜血液。

(三)社会形态变化快,枝叶生长“缺雨露”。当前,农村社会形态变化较为复杂,农民需求日益多元化、个性化、体验化,特别是高素质农民意识更广、理念更新,对新生活、新文化追求更加强烈。但在乡村治理中,传统的治理手段已明显跟不上时代的节拍,需要加快“智慧乡村”“数字乡村”“信息化乡村”建设步伐,运用更加现代化的治理手段,让“大树”在雨露中生生不息。

(四)村级收入少而薄,茁壮成长“缺养分”。产业是农业农村发展的基础。当下缺乏足够的产业支撑是普遍存在的痛点。在余江调研过程中,我们发现全区尚有10%的集体经济空壳村,达到一定规模的农业龙头企业只有15家,带动农民就业不到5%,农民技能培训不足,乡土人才培育不够,使产业发展缺乏长远后劲。我们所调研的12个村,只有石港范家和蓝田宋家等少数村有特色产业,其余参观点普遍缺乏产业造血功能,使“大树”的生长缺乏持续的营养补给。

(五)村组到户有断裂,树植沃土“缺根系”。农村工作“上面千根线,下面一根针”,村“两委”处在政策下行的末端,村小组人员少,而村民对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的要求越来越强。与这种要求相比,目前的管理体制还不健全。调研中发现,在宅基地制度改革结束之后,有些地方“事务毕、组织散”,乡村治理又回到了原先无人管事的状态,“大树”生长缺根系的问题难以得到根本解决。

三、对下一步工作的思考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健全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面对新时代基层治理存在的问题,积极借鉴余江区宅改治理的成功经验,根植人民沃土,激活内生动力,对于构建共建共享乡村治理新格局,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突出党建引领的时代性,强化领导力,让树干“更坚挺”。要始终发挥党建的引领凝聚作用,不断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不断强化广大党员干部担当精神、克难意识和创新能力。着力解决少数地方基层组织软弱涣散、党员干部结构不优等突出问题,勇于“去枯枝,除败叶,祛病疾”,让树干更“坚挺”,把党员组织起来、把人才凝聚起来、把群众动员起来,让党建在新时代基层工作中发挥更加有效的引领作用。

(二)突出链接群众的有效性,强化内源力,让沃土“更丰厚”。在推进乡村治理进程中,要把提高链接群众的有效性作为治理力量下沉、推进政策落地的关键举措。克服体制机制短板,打通联系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要切实尊重群众主体地位,坚持群众事群众办,让群众在“蓝图自己画、家园自己建”中发挥聪明才智,真正成为乡村治理的“主人翁”。要加速提升群众自治组织参与治理的能力和水平,强化新型自治组织的机制保障。对于村民事务理事会这样的新型自治组织,应当尽快从法律地位和职责权能方面予以保障,使之长效化,真正成为各级组织和群众之间的“黏合剂”,使我们事业的“参天大树”能不断地从群众沃土中充分吸取养分。

(三)突出参与主体的广泛性,强化协同力,让根系“更广袤”。在推进乡村治理进程中,要高度重视对村民事务理事会、乡贤参事会等自治组织,乡农基金会、红白喜事协会、巾帼志愿者协会等社会组织以及专业合作社、扶贫车间等经济组织的培育和规范管理,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让各种治理力量相向而行、协同发力,充分延展乡村治理的触角,让“大树”的根系更广袤。

(四)突出农村改革的协同性,强化创新力,让生态“更优化”。强化改革协同合力。按照中央对深化农村改革的长远性、制度性安排,更加注重改革的协同性、关联性,加强各项改革之间的衔接配合,进一步放大改革综合效应,促进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的共同改善和融合提升。赋权赋能协调推进综合试验区建设。支持农村综合改革试验区先试先行,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赋予一些法律范围允许改革必需的特殊权限和动能,促进试验区的相关政策,如宅基地制度改革、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金融助农、惠农试点等改革协调推进,并出台容错纠错机制,允许改革失误,并及时发现和纠正改革偏差。

(五)突出乡村善治的长效性,强化支撑力,让营养“更充沛”。要顺应群众期盼和关切,构建保障改革发展成果的长效机制。强化产业支撑。加大扶持力度,补齐产业跛脚的短板,增强农村社会的自我造血功能。大力引导“产业下沉”,将地方一些特色优势产业车间下沉到村组,实现群众在家门口增收和就业。强化公平正义。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

(调研组成员:宋健、张子健、崔唯航、李建民、林东伟、郑为民、邰戈、胡玉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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