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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就医疗救治经费保障、医务人员待遇落实工作情况举行发布会

  • 来源:中国网
  • 编辑:李沅津
  • 2020-02-20 15:05:00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定于2月2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医疗救治经费保障、医务人员待遇落实工作情况。

主持人: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下午好!我是国家卫生健康委新闻发言人、宣传司副司长米锋。欢迎来到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广大医务人员夜以继日、连续奋战,弘扬着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崇高精神,是战疫中最坚强的中坚力量,他们任务重、压力大、风险高。他们这些白衣战士就是新时代最可爱的人。

习近平总书记专门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务必高度重视对他们的保护、关心、爱护,从各个方面提供支持保障。截至19日,全国已经有278支医疗队,32395名医务人员从各地驰援湖北,这是前所未有的出征,这是生命相托的使命。还有更多的医护人员坚守在广大城市乡村的抗疫一线。他们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带着总书记的深切嘱托和人民的期望,坚守在隔离病房,奔波在流调途中,奋战在科研一线,他们在同时间赛跑、与病魔较量,构筑起坚固的生命防线。

今天发布会主题是:医疗救治经费保障、医务人员待遇落实。

我们请来了国家卫生健康委人事司副司长段勇先生、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司长熊先军先生、北大一院主任医师王贵强先生,请他们就关爱举措、医保报销、诊疗方案等来回答媒体提问,还请来中国疾控中心研究员冯录召先生介绍健康知识。

主持人:

首先,通报一下疫情情况。

2月19日0时—24时,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394例,新增死亡病例114例,其中湖北108例,河北、上海、福建、山东、云南、陕西各1例;新增疑似病例1277例。当日新增治愈出院病例1779例,解除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25318人,重症病例减少113例。

截至2月19日24时,据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现有确诊病例56303例,其中重症病例11864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16155例,累计死亡病例2118例,累计报告确诊病例74576例;现有疑似病例4922例。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589163人,尚在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126363人。

湖北对确诊病例中来源于原“临床诊断病例”者进行核酸检测,通过综合分析,荆门、咸宁等10个市州将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病例从确诊病例中核减,共订正核减279例,武汉新增615例,仙桃等4市新增13例,湖北共新增确诊病例349例。新增治愈出院病例1209例,其中武汉553例;新增死亡病例108例,其中武汉88例;现有确诊病例49665例,其中武汉37994例。这里面重症病例11178例,其中武汉9689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10337例,其中武汉5448例;累计死亡病例2029例,其中武汉1585例;累计确诊病例62031例,其中武汉45027例。新增疑似病例880例,其中武汉483例;现有疑似病例3456例,其中武汉1940例。

累计收到港澳台地区通报确诊病例99例,其中香港特别行政区65例;澳门特别行政区10例;台湾地区24例。

主持人:

除湖北以外,全国新增确诊病例45例,新增疑似病例397例,新增死亡病例6例,重症病例减少45例。新增确诊病例总数已连续16天下降,湖北省以外省份新增确诊病例数均在10例以下或无新增确诊病例,新增死亡病例数一直保持在较低水平。

2月19日,全国新增治愈病例数连续第二天超过新增确诊病例数,差值继续扩大,说明医疗救治效果明显,救治压力正逐步减轻。以上是疫情情况。

主持人:

在这里再通报一个情况,2月18日-19日,中国—世界卫生组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联合专家考察组分为两个小组,分别在四川和广东考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与省、市卫生行政部门座谈,并赴有关疾控、医疗机构等进行了现场考察。以上是今天通报的情况。

下面进入现场提问环节,提问前请通报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

新华社记者:

我们了解到一线医务人员工作者里很多人都是5+2、白加黑的状态,我们也了解到国家卫生健康委之前发布了通知,要求改善一线医务工作者的工作条件,同时也关注他们的健康,你们采取了什么措施呢?

段勇: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广大医务人员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不顾个人安危,迎难而上,英勇奋战在抗击疫情的最前线,用实际行动践行着“一切为了人民健康”的初心使命。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医务人员是战胜疫情的中坚力量,务必要高度重视对他们的保护、关心、爱护,从各个方面提供支持保障,使他们始终保持强大战斗力、昂扬斗志、旺盛精力,持续健康投入到战胜疫情斗争。

国家卫生健康委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积极行动,迅速出台了《关于全力做好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从生活、心理、人文、安全、待遇等方面为一线医务人员提供保障支持,关心关爱一线医务人员。

同时,国家卫生健康委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沟通,在人社部、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大力支持下,在短时间之内快速出台了一系列待遇保障的政策。一是出台了工伤认定政策,明确医务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而感染新冠肺炎的应认定为工伤。二是落实医务人员的待遇政策,向工作在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发放临时工作补助。三是申请提高卫生防疫津贴标准,此项津贴标准已由国务院批准将于近日下发。四是向承担疫情防控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核增绩效工资总额,允许医疗卫生机构向一线的医务人员额外发放工作补助。

下一步,我们一方面要落实好已经出台的政策,另一方面我们将继续了解一线医务人员的需求,积极研究相关举措,切实解决一线医务人员的困难,积极有效地对一线医务人员提供支持保障。谢谢。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国广记者:

请问确诊和疑似新冠肺炎患者可以享受哪些医保政策保障,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对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具体是如何报销和补助的?是否有明确规定?谢谢。

熊先军:

疫情发生以后,习近平总书记做出重要指示,要求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全力做好防控工作。国家医保局立足本职,在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的要求,以疫情防控为第一要务,一切围绕打赢防控阻击战这个目标,统筹安排各项工作,为做好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工作,我们会同财政部、卫健委两次发出紧急明电,明确提出了“两个确保”的要求,也就是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对于卫生健康部门认定的确诊和疑似患者,无论是本地的还是异地的患者都实行先救治后结算,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异地就医医保支付的费用由就医地医保部门先行垫付,疫情结束后全国统一组织清算。动态调整医保的支付范围,将国家卫健委诊疗方案中涉及到的药品和诊疗项目临时纳入医保支付,打消患者和医疗机构的顾虑。各地医保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我局要求,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转发了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卫健委《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制定了落实政策的具体措施,细化了流程、标准等内容。总体上来看,医保系统贯彻中央的要求坚决、应对措施到位,为救治工作提供了良好的保障。谢谢。

中国日报记者:

我们看到昨天卫健委发布了《关于妥善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牺牲人员烈士褒扬工作的通知》,里面提出应当给予符合烈士条件的同志评定为烈士,请问哪些牺牲的同志可以参与烈士的评定?相关单位应该走什么样的程序?谢谢。

段勇:

疫情发生以来,广大医务人员夜以继日、连续奋战,有的医务人员不幸被病毒感染,有的甚至献出了生命,体现了医者仁心的崇高精神,在此向他们致以崇高的敬意。

2月17日,退役军人事务部和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联合印发《关于妥善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牺牲人员烈士褒扬工作的通知》。国家卫生健康委立即研究做好卫生健康系统牺牲人员烈士申报工作,并于2月18日印发了通知,给各地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求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第一时间推动落实相关工作。二是要了解本地医务人员的相关情况,督促牺牲人员所在单位及时向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报烈士。三是要对牺牲人员遗属进行慰问,了解并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并进行心理疏导。四是要做好牺牲人员先进事迹的宣传。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

关于医保基金的问题,在湖北尤其是武汉有一些定点医疗机构收治了大量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对于这些机构来说,他们今年的医保总额预算会不会超支?医保部门有没有特殊政策给他们?目前武汉地区的医疗救治基金有没有出现不足的情况?湖北省预拨给各个医疗机构的医保基金有多少?现在是否都落实到位了?

熊先军:

为确保收治的医疗机构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在新冠肺炎疫情的特殊时期,医保部门及时调整了专治医疗机构的总额预算指标,对新冠肺炎患者医疗费用单独列预算,不占用当年的总额预算指标。为缓解医疗机构垫资压力,医保经办机构向专治医疗机构预付专项资金,专门用于新冠肺炎的医疗救治。医保经办机构根据医疗机构的需要,确保及时结算,保证救治工作的顺利进行。截至2月19日,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保部门提前拨付定点救治医疗机构的专项资金171.79亿元,其中湖北预拨付30.16亿元,武汉市预拨付9.02亿元。从目前确诊和疑似患者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来看,预拨付资金能够满足现阶段的医疗救治需要。谢谢。

人民日报记者:

目前国家卫健委发布了新冠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相比之前的几版,特别是第五版,第六版诊疗方案着重在哪些方面做了修改。

王贵强:

为进一步加强新冠病毒肺炎的诊断和救治,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对前期的工作进行了系统总结和分析,尤其对治愈病例、死亡病例的研判提炼出来一些可行的治疗策略和治疗方法,所以第六版做了更新,希望通过更新能够提高诊断能力、提高救治水平、降低病死率。其中几点比较重要的变化,一个是从流行病学、传播途径方面,大家很关注气溶胶传播的问题,试行第六版指南中在传播途径里明确在相对封闭的条件下,高浓度的气溶胶的持续暴露或者长时间暴露可能存在气溶胶传播风险,也就是说气溶胶传播风险是有限定条件的,不是一般情况下都可以传播的,这一点非常重要。

第二是从确诊病例的核酸检测方面有一些变化,原来是写的“上呼吸道标本或者血液标本核酸检测阳性”,这一版把上呼吸道和血液标本去掉了,如果使用粪便标本,大便标本做出阳性也可以做诊断,希望通过这样的改进提高核酸检测的敏感性,使得诊断确诊更加确切。

第三是重症患者的诊断标准里面,如何把重症的患者遴选出来进行积极有效治疗是降低病死率的关键,这一版除了原来定的三条外增加了一条,即24小时到48小时肺部影像学快速进展大于50%的情况要按照重症病例进行管理,也就是说使治疗更积极,目的还是进一步提高治愈率降低病死率。

第四是把临床诊断病例取消了。临床诊断病例出现的背景是当时在武汉地区大量病人集中发病,导致核酸检测不能及时地满足临床需求,导致病人等待核酸检测不能确诊,而恰恰有一部分病人需要积极地救治。为解决诊断和救治的矛盾,在湖北地区我们出台了临床诊断病例标准,目的是使那些可能的病人得到及时的救治,降低病死率。现在湖北地区的情况已经改变了,核酸检测的能力已经大大提升了。并且积压的需要核酸检测的患者现在已经检测完毕,目前的检测能力对所有的疑似病例或者未确诊病例都可以快速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目前已经不是问题了。结合这种情况,经过专家组讨论取消了临床诊断病例的标准,这也是在当时那种特定情况下的权宜之计。目前的诊断能力,尤其是实验室诊断能力已经完全可以满足,所以目前的诊断按照全国一盘棋,都是一样的:疑似病例、确诊病例。

需要说明一下,目前取消了临床诊断病例,由于检测能力提升,可以快速地进行甄别,使疑似病例快速的进行排查,有一部分可能是排除了新冠病毒感染,有一部分是确诊。所以对确诊病例数字上不会有大的波动。

第五是新版指南把一些临床可能有效的药物纳入到新版诊疗方案。经过专家研判认定磷酸氯喹和阿比朵尔这两个药适用于新冠病毒感染治疗,通过抗病毒治疗来控制疾病进展风险。这一次进一步明确了恢复期血浆在临床救治中的价值,明确推荐重症和危重症患者可以使用恢复期患者的血浆进行治疗,现在初步研究结果也得到了很好的效果。还有在临床救治方面有条件的单位可以采用血液净化治疗,包括血浆置换、滤过、灌流等等,在“炎症因子风暴”的情况下,或者病情快速进展的情况下,有条件的单位可以采用血液净化治疗,来清除体内炎症因子,减缓疾病的进展,降低病死率。指南中也进一步强调了中医药在治疗新冠肺炎中的价值,无论是轻型病例、重型病例还是恢复期病人都可以采用中医中药进行针对性治疗。其中清肺排毒汤已经明确纳入诊疗方案中,也有很多方剂目前都在广泛地使用。相信通过中医中药,加上综合治疗、抗病毒治疗会进一步降低新冠病毒感染的病死率。

第六是增加了出院病人的管理。出院以后到底什么情况,有没有复发风险、有没有传播风险、有没有后遗症等等,这些都是需要进一步研讨的,因此,增加了出院后的管理。希望医院和社区卫生机构进行很好的对接,把这些数字及时反馈给社区。病人出院以后,建议在家里面进行监测随访两周,要定期量体温。同时也建议出院病人在家里也要戴好口罩,在通风的房间,如果有条件最好单人一个房间,注意手卫生、实行分餐等办法。这些病人抵抗力比较弱容易感染,现在也是流感季和呼吸道传染病的高发期,建议他们出院两周到四周后到医院做随访,包括核酸检测等等。

我们希望新版诊疗方案从诊断和治疗方面能够为临床提供更可操作的技术和策略,目标还是进一步降低病死率。谢谢。

长江日报长江网北京站记者:

请问武汉在疫情发生后紧急搭建的雷神山、火神山医院医保报销的具体政策是怎样的?湖北尤其是武汉地区,所有的新冠肺炎的定点医院是否都纳入医保定点医院?谢谢。

熊先军:

目前全国所有的专治医疗机构都纳入了定点,国家医保局重点指导湖北省和武汉市医保局,主动与省卫生健康和财政部门沟通,全力做好人员救治工作,救治费用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的都予以报销。同时指导武汉市医保局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第一时间在开业的同时就将火神山医院、雷神山医院纳入医保定点。同时把近期武汉市防疫指挥部征用的第四、第五批定点医疗机构中的武汉市新城医院等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谢谢。

湖南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记者:

我关注到财政部和国家卫健委联合发布了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经费保障政策的通知,提到参与疫情防控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会给予临时性的工作补助,请介绍一下补助是怎样发放的?发放范围是什么?怎么落实?

段勇: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卫生健康委、人社部、财政部《关于改善一线医务人员工作条件切实保障医务人员身心健康的若干措施》,提出要落实临时工作补助。2月1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下发通知,明确对发放临时工作补助做出具体要求。地方上由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人社部门、财政部门按月审核,报经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计汇总后,每月10日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审核后报人社部和财政部审定后,由同级地方财政先行垫付,最后由中央财政据实结算。对于各地派出到湖北的医务人员,由派出地进行单列统计汇总。

发放范围是按照人社部和财政部2016年关于传染病疫情防治人员临时工作补助政策当中规定的范围进行发放。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一点,人员范围的确定不受编制、身份等限制,以具体参加实际工作为准。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财经频道记者:

我们都知道,目前新冠肺炎的诊疗方案更新到第六版,纳入诊疗方案中的药品和项目是否都会纳入到医保报销范围?此外随着诊疗方案的不断更新,医保覆盖范围是否会随之动态调整?请介绍一下。

熊先军: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我局第一时间启动了医保支付范围临时调整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发出紧急通知,明确了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和确保救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的“两个确保”的原则,打破了日常管理中关于医保支付目录等限制性规定,明确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冠肺炎诊疗方案的药品和诊疗服务项目都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并及时跟进了最新版的方案,进行动态调整。同时,我们及时更新医保报销系统,做好和医疗机构的衔接。通过上述措施,我们会同有关部门为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这一特殊群体建立起费用减免政策,为疫情防控提供坚实保障。谢谢大家。

中国人口报记者:

我们了解到抗击疫情过程中有医护人员被感染,昨天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医务人员防护工作的通知》,接下来采取哪些措施加强医护人员的防护?

王贵强:

自疫情发生以来,医务人员一直是面临危险最大的一个群体,所以现在感染人数也是在上升。国家卫生健康委召开了一系列的电视电话会议来落实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严格落实感染感控的各项要求,进一步指导医疗机构加大相关制度标准指南的落实。针对前方的医务人员,要落实好排班,充分休息,保证医务人员得到良好的照护,保证充沛的精力抗击疫情。二是继续加大防护用品的合理使用力度。继续配合联防联控机制的保障组加大医用防护用品的保障力度。同时根据诊疗操作的危险程度进行分层管理、分级管理,高风险的防护级别相应要提高,进一步降低感染风险。三是加强医务人员的健康监测和报告制度。现在所有医务人员每天都要测体温、上报,监测健康情况变化,及时发现可能的感染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和隔离,我们医院每天发热门诊的医生都要报备发热等情况。四是做好医护人员的医疗救治。一旦感染了,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及时对医务人员进行相应救治,控制病情进展,最大限度降低病死风险。五是落实医务人员待遇。刚才段勇副司长详细介绍了,通过落实对医务人员的待遇,补贴,补助等等来体现国家对医务人员的关心和关爱,国家卫生健康委也将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医务人员待遇的落实情况。

中国教育电视台记者:

口罩、防护服、护目镜这些非常重要的医疗物资,可能来不及走招标采购流程,随着医疗物资的供应日渐增加,下一步有什么打算和安排?谢谢。

熊先军:

国家医保局高度重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药品和医用耗材的供应保障工作,要求各级医保部门协同做好疫情防控相关药品和耗材的采购与价格的监测监管工作。对于疫情防控所需要的药品和医用耗材,在省级平台不能保证供应的情况下,可以由医疗机构先在网下采购应急使用。

护目镜、口罩、防护服等医疗防护物资,日常是由医疗机构通过各种渠道自主采购,原则上不纳入集中采购范围。在疫情防控期间,特别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一些地方省级药品集中采购机构根据地方政府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积极发挥采购信息发布、集中撮合交易的平台优势,协助做好防护物资采购的供应。主要是做好平台的服务,不会因此增加不必要的采购流程。

此外,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近日也分别印发了文件,要求各地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对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应该以满足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首要目标,建立采购“绿色通道”,可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我们也要求各省级药品集中采购机构配合做好平台服务。谢谢。

健康报记者:

慢性病患者用药的问题,目前国家有没有放宽开药量的打算,对于新冠肺炎患者医保报销是否有绿色通道?对于受疫情影响比较严重的,无法按时缴纳医保和医保报销的人,是否有具体解决办法?

熊先军: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联防联控机制要求,国家医保局要求各地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医保经办工作。具体提出了五个方面的措施,一是通过线上办理,试行容缺受理和事后补交材料的方式,常规事项“不见面办”。二是开通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定点确立、资金拨付和结算等“绿色通道”,紧急事项“及时办”。三是实施“长处方”报销政策,特殊事项“便民办”。四是对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等部分医保经办业务,实行非急事项“延期办”。五是做好医保经办机构场地的防护,消除隐患“放心办”。

我们把慢性病患者需要长期服药的问题作为“便民办”的重要内容。支持医疗机构根据患者实际情况,合理增加单次处方用药量,减少病人到医疗机构就诊配药次数。各地也积极进行了落实,例如山东、海南、重庆、四川等省市,对于门特病等患者,支持根据病情需要取药量放宽到3个月。北京市支持所有门诊用药在遵医嘱、保安全的情况下,开药量放宽至3个月。

对于确诊和疑似的参保患者,要求统一为医保资金的拨付和结算开辟“绿色通道”,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优先处理。对于持卡患者,在医疗机构做直接结算,医保支付的部分由医疗机构和医保部门再去做结算。对于未持卡或者医保待遇异常的患者,各地特别是湖北省等患者较多的省(区、市)普遍采用了医院记账的形式,医保也以预付金为医院提供资金保障,待疫情结束后将统一组织清算。

对于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等部分医保的经办业务,实行非急事项“延期办”,明确参保单位和个人可以延期缓缴医保费,缓缴期间不影响享受医保待遇。

主持人:

今天的现场提问就到这里。接下来有请中国疾控中心研究员冯录召先生介绍健康知识。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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