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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农业农村发展保驾护航——浙江省检察机关推进“三农”领域公益诉讼
  • 来源:中国农网
  • 编辑:裴逊琦
  • 作者:高雅
  • 2020-04-09 19:09:01

从出台“限塑令”治理农贸市场的塑料袋,到海洋生态环境修复,从保护基本农田,到守护老百姓的“菜篮子”,浙江省检察机关从“坐堂办案”到“主动出击”,对人民群众关切、社会反响强烈的突出问题,办理了一批有影响力的“三农”领域公益诉讼案件。

检察公益诉讼对生态环境产生怎样影响?对农业农村发展有何帮助?对农民又有哪些实惠?……近日,记者来到浙江进行实地探访。

一个小袋子牵动农村环境

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城市用品大量下乡,各种颜色的塑料袋出现在农贸市场,人们享受便利同时,乡村的河流、村庄、农田旁,皆可见塑料袋的影子。可以说,一个小小的塑料袋,如果不加以管理,对于农村人居环境也会产生大影响。

为守护美丽乡村,针对农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存在大量违规使用塑料袋乱象,诸暨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开展公益诉讼专项工作,推动辖区“限塑令”的落实,在全省打响了“限塑”整治第一枪。

2019年3月,诸暨市人民检察院开展“限塑令”专项检察监督,对辖区所有街道、乡镇的农贸市场进行全面排查,发现该市多家农贸市场存在违规使用塑料袋乱象。

“经过排查,主要发现以下问题,商家提供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袋,使用非本色塑料袋盛放食品,商家无偿向消费者提供购物袋,以及未建立塑料袋销售台账记录等。”案件承办人诸暨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员额检察官甄洪磊表示。

2019年5月,诸暨市人民检察院向25个乡镇和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加大“限塑令”宣传力度,加大全市范围内农贸市场限塑令执行情况监督力度,制定有可执行性的相关规定,使“限塑令”执行落实到位。

“为了调查不符合标准塑料袋的来源,从源头上保障质量安全,检察机关还建议各乡镇协助监管部门对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加大对食品安全的监督力度,规范市场行为。”甄洪磊说。

据了解,诸暨市市场监管局出动执法人员308人次,检查农贸市场69次,检查经营户1989户,收缴不合规塑料袋6000多只,在专项整治中对一家生产厂家无许可证生产食品级塑料袋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对相关塑料袋进行抽样检测,对拒不整改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为了巩固成果,诸暨市多个乡镇街道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引导塑料袋生产企业和商品零售场所落实第一责任人意识,相关单位与辖区内农贸市场明确工作任务,并指导市场与商户签订《承诺书》。如今,在诸暨市多家农贸市场,随处可见“限塑令”的宣传海报,塑料袋明码标价,违规超薄塑料袋难寻踪迹。

下一步,诸暨市人民检察院将结合垃圾分类工作,科学引导农民减少塑料垃圾袋使用,助力美丽乡村建设。

“海上开放日”守护生态环境

“聚焦重点领域,维护公共利益,浙江省检察机关一直把服务‘美丽浙江’和大花园建设作为公益诉讼的主要方向,筑牢保护青山绿水坚固屏障。”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高杰介绍。

2019年5月22日,舟山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宁波海事法院曝光一批查获非法收售海龟的视频,画面内容触目惊心。舟山市人民检察院就收购、运输、出售海龟破坏海洋野生动物保护资源的15人向宁波海事法院提起3起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令15名被告在各自侵权范围内承担生态修复赔偿金共计653.04万元,并承担相关鉴定评估费等,该案系全国首例由检察机关向海事法院提起的海洋生物资源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检察院审查了一起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018年夏天,陈某某带领李某某等人驾驶渔船,先后在福建、浙江海域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尺寸的网具进行单拖作业,非法捕捞小带鱼、小鲳鱼等渔获物2500箱左右,后以人民币47000元出售。经测量,陈某某等人使用的网具网囊尺寸为38毫米。

椒江区人民检察院在审查中发现本案存在公益受损的情况,决定予以立案审查。“陈某某等人在禁渔期使用禁用工具捕捞渔获物的行为破坏了生态资源保护,造成了社会公共利益受损,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也应承担民事侵权赔偿责任。”椒江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经审查发现,陈某某捕捞的非法渔获物种类有小鲳鱼、小黄梅鱼、小带鱼等约2500箱,每箱约30斤。为了切实做好生态修复工作,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检察院根据前期确定的初步方案,委托浙江省海洋水产研究所对本案的生态补偿修复出具专家意见,于2019年5月20日制定具体的修复方案,椒江区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全部支持了椒江区人民检察院提出的诉讼请求,由陈某某承担海洋生态环境修复费用人民币141000元并赔礼道歉。

2019年7月3日,椒江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海上开放日”活动,与海洋渔业部门协作,邀请了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法院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大陈岛海域投放鱼苗300余万尾。

“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是当前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坚持打击犯罪和生态修复并举,开展公益诉讼海上开放日活动,实施增殖放流,能够充分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相统一。”椒江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回头看”提升监督公信力

“2019年,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061件,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8311件,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302件,立案数、诉前程序数、起诉数位居全国前列。”高杰介绍,成绩“亮眼”与开展“回头看”专项活动关系密切。

据了解,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于2019年4月初制定下发了公益诉讼“回头看”专项活动实施方案,重点围绕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是否存在虚假整改、纠正违法不实、事后反弹回潮及检察建议执法不规范、不合理、司法化不足等问题,在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工作,对2018年办理的公益诉讼案件集中检查。

乐清市人民检察院邀请市场监管局、教育局工作人员和专业人士,对多家学校食堂及周边超市开展“回头看”活动,通过实地走访,重点督查诉前检察建议涉及的被监督单位,对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问题进行全方位排查,依法保障学生“舌尖上的安全”。

浙江省各地区结合不同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特点和整改要求,分类进行“回头看”专项活动。“对于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修复类案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类案件等,由于履职整改不到位、反弹回潮的可能性较大,通过实地查看效果、回访周边群众的方式来检验整改效果。”高杰说。

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需要社会各界形成合力才能做好,浙江省检察机关在推进“回头看”工作中,探索建立“引入第三方”公益诉讼效果评价机制,提升办案效果。

在开展督促整改雁荡山林场滥伐林木等公益诉讼案件“回头看”活动中,检察机关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以及具有专业知识的特邀代表,全程参与“回头看”工作,通过实地走访查看整改情况,召开公开评估会,提高“回头看”工作的公信力及影响力。

“下一步,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拓展案件范围,创新完善制度机制,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助力高水平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高杰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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