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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 来源:农民日报
  • 编辑:暴佳然
  • 作者:​本报评论员
  • 2021-01-15 09:40:26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是“十四五”规划提出的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继续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在农村,在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上持续发力,注重加强普惠性、兜底性、基础性民生建设。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历史关口,将乡村建设作为一项行动提出来、在重要位置摆出来,意义重大、内涵丰富,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扎实推进实施。

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是补上农村现代化短板的重要抓手。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大力推进乡村建设,“十三五”时期是农村生活条件改善最为明显的时期,基本实现村村通电、通硬化路、通客车和光纤4G网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任务如期完成,卫生厕所普及率超过68%,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养老保险基本实现全覆盖。然而也要看到,当前一些地方乡村建设缺少规划,盲目大拆大建,机械照搬城镇建设,超越发展阶段,违背农民意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欠账较多,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短板较明显。“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关键五年。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时不我待、重任在肩。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要把规划编制好。“谋定而后动,知止而有得”。今后一个时期是我国乡村形态快速演变的阶段,有的村庄会聚集更多的人和产业,有的会逐步向城镇融合,建设什么样的乡村,怎样建设乡村,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乡村建设只有先规划、后建设,因地制宜、因时制宜,才能把握村庄演变分化的规律,才符合城乡发展建设的规律。在空间上,要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应全域全要素编制村庄规划,合理确定村庄分类布局,贪大求洋要不得,照搬城镇要不得,大撤大并要不得;在时间上,看得准的先干起来,看不准的可以等一等,集聚提升类等建设需求量大的村庄,要优先编制,不搞“一刀切”。同时,要注重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特色风貌,不要一个样子盖到头,一种颜色刷到底。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要把硬件建设好。没有农业农村现代化,就没有整个国家现代化。现代化建设不能“一边是繁荣的城市、一边是凋敝的农村”,要补齐农村现代化短板。一方面,农村要宜居,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既要在往村覆盖、往户延伸上下功夫,全面改善水、电、路、气、房、讯等设施条件,也要推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重点抓好改厕和污水、垃圾处理,健全生活垃圾处理长效机制,实施河湖水系综合整治。另一方面,农村要宜业,要支持5G、物联网等新基建向农村覆盖延伸,并重点改善通自然村道路和冷链物流等既方便生活又促进生产的基础设施。同时,设施建起来了,还要长期用下去,可以一边建设,一边探索完善长效运行管护机制。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要把“软件”开发好。“丰年人乐业,垅上踏歌行”,农村现代化不仅包括“物”的现代化,也包括“人”的现代化,还包括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立一个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的乡村社会,广大农民才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持续推进县乡村公共服务一体化,推动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资源在县域内优化配置,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同时把乡镇建设成为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小村庄,大治理,要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打造善治乡村,同时围绕乡风文明和治理有效,推广“积分制”“清单制”等做法,创建一批乡村治理示范村镇。

“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乡村建设是干出来的,我们要抓紧行动起来,把中央的精神和要求落实到具体工程项目上,体现到真金白银支持上,集中资源、集中建设,稳扎稳打、久久为功,真正把这件事关亿万农民福祉的大事办好、实事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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