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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一季度对8家拒收现金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作出经济处罚
  • 来源:中国农网
  • 编辑:刘菁
  • 作者:杨梦帆
  • 2021-05-10 16:17:01

5月10日,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获悉,2021年一季度,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对8家拒收现金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作出经济处罚,处罚金额从500元至5万元人民币不等。被处罚的单位包括公共服务机构、停车场、游乐场、保险公司及房地产公司等。

据介绍,中国人民银行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要求,坚持宣传引导与严肃惩治相结合,持续推进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工作。对核实为拒收人民币现金的,人民银行将依法处罚并定期予以曝光,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

据悉,社会公众遇到拒收现金行为,可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0年第18号),依法维权。广大经营主体应强化法治观念、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诚信经营、尊重公众支付选择权,提升服务、共同打造现金和谐流通环境。

作者: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杨梦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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