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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律服务乡村 以法治保障振兴
  • 来源:农民日报
  • 编辑:李婧
  • 作者:李秀萍
  • 2021-06-17 08:55:01

6月1日,乡村振兴促进法正式实施。为确保三农领域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落地生根,实施前夕,5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北京举行乡村振兴促进法实施座谈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出席座谈会并讲话。会后,各相关部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对学习宣传贯彻作出部署安排,并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政策举措,健全工作机制,确保一条一条贯彻落实好乡村振兴促进法。

为确保乡村振兴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行稳致远,司法部发布通知,决定自2021年5月-2023年5月在全国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重点保障农村群众基本公共法律服务需求,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部署推进四方面十五项举措助力乡村振兴。6月9日,司法部与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举行“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新闻发布会。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和律师工作局相关负责人、国家乡村振兴局政策法规司负责人在会上通报有关情况并给予详细解析。

加强配套制度建设

5月27日,通过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的乡村振兴促进法实施座谈会上的书面交流材料,司法部表示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做好乡村振兴促进法相关配套制度制定、修订的立法审查工作,加快构建完善的乡村振兴法律制度体系。认真做好法规、规章备案审查工作,防止法规、规章与乡村振兴促进法的规定相抵触,坚决维护乡村振兴促进法的权威性,确保这部法律得到正确、有效实施。

不谋而合。6月9日的发布会上,国家乡村振兴局政策法规司司长陈洪波同样表示“乡村振兴·法治同行”重在循法建制,首先要完善立法,对空白领域、薄弱环节加强立法立规,建章立制,推动出台有关政策文件;其次要严格执法。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维护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保障等重点任务,狠抓落实落地。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重点领域执法;再次要自觉守法。推动广大干部群众学法、懂法、用法,原原本本学好法律条文,广泛开展面向基层、面向乡村的普法宣传,鼓励引导基层群众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

陈洪波同时表示,围绕乡村振兴促进法贯彻实施,以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助力乡村振兴,要依法保障农民合法权益,补齐乡村公共法律服务短板,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利保障途径;要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围绕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比如通过法律手段遏制宗族恶势力、打击村霸,依法破除乡村封建迷信活动,依法惩处乡村邪教组织等,全面推行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制度,大力开展农村基层微腐败整治;要推动建设文明乡风,加强乡村法治教育,发挥村规民约的积极作用等。

积极推进法律服务

围绕实现乡村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全覆盖、保障困难群众获得优质法律援助、促进法律服务多元化专业化、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四方面,司法部要求各地司法行政部门积极推进15项具体举措:从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到补齐乡村公共法律服务短板,从突出农民工、特殊群体、易返贫致贫户三类服务对象到创新优先办、重点办、协作办工作方法,从推广“三项”精准服务到实施村居法律顾问“五个一”活动,从开展乡村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到开展“100+100党支部结对”活动,从开展“公证进乡村”活动到开展“千家鉴定机构进农村”活动,从推进乡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开展主题普法宣传到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创新乡村法治文化建设等,均有具体务实部署安排,切实回应农村群众所需。

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副局长施汉生表示,司法行政系统通过整合利用各项法律服务资源,依托乡镇司法所发挥公共法律服务职能,助力乡村振兴,在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宣传教育、公共法律服务、服务管理重点人群和指导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2020年,全国司法所共参与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68万余件,开展法治宣传175万次,解答法律咨询421万人次,参与指导制定村规民约近18万件,为基层政府依法行政提出法律建议21万余条。

据司法部统计,截至2020年底,全国共有基层法律服务机构1.4万多家,其中乡镇机构8700多家;共有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6.3万多人,其中2.8万多人在乡镇执业。我国已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56.6万个,多元化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模式初步形成。

为期两年的“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启动后,司法部将以司法所为依托,推动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与司法所一体规划、一体建设、资源共享。加强乡镇(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法律服务资源依法跨区域流动机制。同时,引导、支持各类法律服务机构通过提供巡回服务、远程服务等方式,向偏远农牧区群众提供公共法律服务,推进以网络平台为统领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深度融合发展等。

精准保障重点领域

近年,司法部在全国组织开展“助力农民工”“关爱残疾人”“扶贫奔小康”等“法援惠民生”品牌活动,在助力农村脱贫攻坚、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以“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活动为例,依托法律服务网“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等平台及时为农民工排忧解难,2018-2020年,全国法律援助机构共组织办理农民法律援助案件150万余件,接待解答农民法律咨询453万余人次,帮助152万名农民工追回薪资1500多亿元。

下一步,司法部将进一步巩固“法援惠民生”品牌活动成果,持续开展这一活动。首先,突出“三类”服务对象。推动将涉及农民工和农业生产经营人员切身利益的劳动争议、土地纠纷、养殖种植、环境污染等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对农村高龄、失能、失独、空巢老人,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妇女和重度残疾人,探索免予经济困难状况审查;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致贫户,主动与相关部门研究政策,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其次,创新“三办”工作方法。推行“优先办、重点办、协作办”的“三办”工作方法,做到法律援助服务高效化、便捷化、可及化。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开辟“绿色通道”,对三农案件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优先办理,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受援人提供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对于重大、疑难案件,通过案前评估、随案指导、旁听庭审、案后回访等措施保障办案质量;对符合司法救助、社会救助的受援人,主动引导并协助其向办案机关和民政部门申请相关救助。

再次,推广“三项”精准服务。加强法律援助与公证、司法鉴定工作衔接,引导公证和司法鉴定机构依法为受援人减免公证费、鉴定费;深化“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活动,建立健全异地协作机制,依托法律服务网“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等平台及时为农民工排忧解难;鼓励引导更多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组织实施“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项目、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援藏律师服务团”项目,开展“法援乡村惠民生”活动,为中西部地区农村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援助。

服务农村改革发展

司法部律师工作局副局长刘华春表示,今年司法部将聚焦农业农村重点产业项目,组织各地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乡村企业进行“法治体检”,宣讲涉农法律政策,对企业负责人和员工进行法律培训,指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帮助企业防范化解风险,优化乡村企业营商环境。

实施村居法律顾问“五个一”活动,也是今年“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的重点之一。支持引导每位村居法律顾问办理一件涉农法律援助案件、开办一场“乡村振兴法治课堂”、服务一次乡村换届选举、参与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举办一场涉农法律咨询。

今年司法部还将重点开展“100+100党支部结对”活动、“公证进乡村”活动、“千家鉴定机构进农村”等活动,通过担任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出具公证书等多种形式,积极服务构建新型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为农村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村务公开等管理事项提供法律意见、现场监督公证服务,切实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农村招商引资、农业产业园区建设、乡村企业发展等提供公证服务;为农村小额贷款、企业抵押贷款和融资等提供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服务;围绕农业科技创新过程中创设的知识产权提供知识产权公证服务;在做好遗嘱、继承、分家析产、财产协议等农村传统家事公证基础上,积极探索开展遗赠抚养协议、事实收养、收养公证等与农村现实生活密切相关的公证业务等。

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也是“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的重点工作。在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着眼着力治理有效,依照宪法法律,依法管理村里各项事务,提高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推进法治乡村建设。运用“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电子地图,加强动态管理,定期复核,提高创建质量。

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李秀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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