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日报社主办

首页 政法·组织 详情
临淄区优秀村书记可享“副科级”待遇
  • 来源:人民网-山东频道
  • 编辑:刘云
  • 2021-09-24 15:46:02

今年以来,淄博市临淄区研究出台了《关于评选优秀村居党组织书记享受副科级待遇的实施意见》,重点从优秀村居党组织书记中专项选拔人员享受副科级待遇,激发全区村居党组织书记干事创业、争创一流的奋斗精神,锻造引领乡村振兴的村居党组织书记“头雁”队伍。

严把准入门槛,优选“好干部”。明确选拔范围,优秀村居党组织书记享受副科级待遇人员,须为按程序任现职的专业化管理村居党组织书记,确保人员基础素质能力。明确标准条件,坚持优中选优,制定4项选拔原则,细化12条选拔标准,择优将连续任职5年以上、所在村居党组织为5星级、村居年度考核连续2年排名列前30%、党员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作用发挥好、致富带富能力强的优秀村居党组织书记纳入副科级管理。明确选拔程序,经组织发动、镇街提名、资格审查、实地考察、部门考核、区委常委会研究确定6个步骤,反复筛选识别,确定享受副科级待遇的村党居组织书记人选。目前,首批16名优秀村居党组织书记已纳入管理。

创新体制机制,培树“好干部”。健全日常管理,对纳入管理的村居党组织书记,参照副科级人员管理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严格执行请销假、定期会议、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推动规范履职、担当作为。抓实动态管理,采取星级动态考核,明确副科级村居党组织书记“黑5条”,对存在考核排名居本镇(街道)后30%、党组织被评定为3星级等情形的,及时退出副科级待遇管理范围。规范档案管理,参照副科级干部人事档案建档标准,逐人建立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一人一档”实现管理规范化。优化综合考核,对纳入副科级管理的村居党组织书记,专门制定《优秀村居党组织书记“百分制”考核工作细则》,细化12类27条考核标准,联合区纪委监委、区委政法委、区农业农村局等11个部门对纳入的村居党组织书记进行考核,持续比学赶超、争星晋位。

强化政策激励,厚爱“好干部”。提高报酬待遇,坚持从“保障岗位工资、上浮薪级工资、明确绩效工资、提高相关补贴”四个方面着手,享受副科级待遇的优秀村居党组织书记报酬参照同等条件事业单位副科级干部工资标准发放。持续能力提升,将享受副科级待遇优秀村居党组织书记培训纳入全区干部教育培训主体班次,开设“头雁”论坛、在职学历教育,组织到强村强企和镇街农业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办、社会事务办等部门挂职锻炼,持续“加油充电”。加强生活关爱,实行副科级村居党组织书记定期健康查体制度,落实谈心谈话、走访慰问制度,明确正常离任补贴等发放标准,解决“后顾之忧”。提升政治荣誉,优先推荐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考录选聘、参选“两代表一委员”及评先树优,有效激发全区村居党组织书记队伍干事创业活力。(中共临淄区委组织部)

责任编辑:李亚新 刘云(见习)

相关新闻
左侧固定广告
关于我们 版权声明 广告服务 联系方式

服务邮箱:agricn@126.com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395205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0354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06045 京ICP证05068373号

农民日报社主办,中国农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Copyright©2019-2022 by farmer.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