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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活闲置宅基地 唤醒沉睡的乡愁——贵州省息烽县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侧记
  • 来源:中国农网
  • 编辑:李芸聪
  • 作者:刘久锋 龙小敏
  • 2021-10-26 16:02:02

“我家老房子被泥石流冲垮了,去年申请重建,现在都已经住进去了!”

“我家申请的地在图上显示距离公路太近了,这两天重新选了再让他们来实地看一看!”

“我家的已经批下来了,过两天就可以动工了!”

在贵州省息烽县西山镇鹿窝村里,几个村民在村委会楼前互相交流着进度,村一级的宅基地审批窗口成为了村民修房建房的重要信息窗口,不仅可以听到专业的解答,同时还能了解审批进度,极大的方便了村民。

2020年9月,息烽县被列为全国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之一,开始探索以完善农村宅基地集体所有权行使机制、审批制度,健全农村宅基地收益分配机制、监管机制、农户资格权保障机制,探索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使用权抵押制度、自愿有偿退出制度、有偿使用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两完善、三健全、四探索”改革路径。

一站式审批窗口,让村民建房少跑路

“以前建房子要写申请,还要到处去盖章,半年能跑完手续算运气好,有些因为选址不合格,好多年都申请不下来。”说起以前建房,村民们怨言颇多,不少村民嫌麻烦,索性自己找块地就开建,丝毫不顾其他。

但最近,息烽县村民对于建房审批一事,态度上有所转变。原来,2020年新的《土地管理法》实施起,息烽县开始探索如何解决农民审批建房程序多、时间长、规范性差的问题。经过一年多的探索,就出现一站式“宅基地审批窗口”。

“今年以来,全镇共登记宅基地审批需求59例,现在已经处理了42例,通过村级审批窗口,村民可以直接电话联系我们。昨天就有一个村民给我打电话,提出想建房的申请,今天我们就派人过去给他看场地了。”西山镇一站式宅基地审批窗口工作员苏霞告诉记者。

苏霞口中的“看场地”,是通过专业的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勘查,以前期摸底排查的数据为参考,当场确定村民所选择的地是否符合建房要求。符合选址条件的村民将建房申请书交到宅基地审批窗口,后续事宜由窗口统一办理。若不符合条件的,村民可另行选址后再提出申请。

“我们通过前期摸底建立了‘名录库’,将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在宅基地审批上的工作全部统筹在一起,各部门通过‘名录库’可清晰的知道村民所选位置是否符合本部门的要求,真正实现了‘数据一张图、审批管理一条链、信息一张网’的大数据管理系统。”息烽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胥永宏介绍。

“农村宅基地集体所有权行使机制和审批制度的完善,打破了村民与主管部门间的隔阂,打通了办事便捷通道。去年以来,全县共收到宅基地申请1121件,已完成审批676件。”息烽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廖德平介绍。

“一窗口对外受理、多部门内部联动运行”的方式让农民申请宅基地更加方便,农民由以前的私搭乱建不管法律法规,到如今的主动申请,自觉配合,改革初见成效。

健全宅基地使用制度,管好用好农村土地资源

“随着城乡融合的发展,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越来越频繁,农村闲置住宅也随之增多,人口与住宅数量的不匹配,一户多宅、超额建房的现象在农村也随处可见,造成农村宅基地自愿的浪费。”六盘水师范学院“三变”改革研究中心副主任刘培生说,常年关注农村制度改革的他对贵州省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有着更深的认识。

息烽县农业农村局数据显示,全县闲置宅基地共10259宗、3591亩,占宅基地总面积的17.52%。数据让人震惊,但如果数据只停留在数字上,它将一无是处。息烽将数据与改革相结合,从整体上对不合规宅基地进行了宏观把控,全盘统筹,重点利用。

“我们此轮宅基地制度改革就是让社会资本进得来、留得下,为农村发展注入新的资金和发展活力。”廖德平介绍。

为有效盘活闲置宅基地和充分利用超额面积宅基地,息烽县以健全农村宅基地收益分配机制、监管机制和农户资格权保障机制为主要途径,让农村宅基地焕发出新的活力。

“通过协调,将猫洞村10户长期闲置的住宅采取有偿退出的方式进行了收回,作为条件之一,由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整合资源,对外引进社会资本开展村庄建设,有效提高了社会资本的投资意愿。”廖德平说。

在此次宅基地制度改革过程中,息烽县除明确各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责、建立执法巡查工作制度、巡查台账外,还在每个村确定了一名‘农村宅基地协管员’,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巡查等工作,确保违规建房行为‘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2020年7月以来,息烽再没有出现过违规建房的现象。

要想农民配合干,日子越过越好是关键。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息烽县按照“收益决定分配”的原则,激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村致富带头人创新创业,对村集体经济作出突出贡献的带头人,可用净收益的30%进行分配奖励,激发农村致富带头人的创新动力。

“在保障本村村民住房条件的前提下,息烽县明确了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条件和办法,落实了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宅基地资格权认定规范,重新定义了户的概念,突破了部分村民申请宅基地建房审批与户籍管理相关规定互为前置的难题,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保障。”贵阳市农业农村局党委书记、局长马骁说。

“三权分置”是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前提

“以前只有本地户口的人可以申请宅基地,但现在不一样了,外来人口,符合条件的,也可以申请宅基地了!”廖德平告诉记者。

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和使用权“三权分置”,明确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资格权依法获得、使用权可以流转。

在息烽县养龙司镇幸福村“娘子庄园”,负责人黄丹带领当地群众大力发展了水果、花卉、乡村旅游等农业产业,有效带动了周边50余人就业,黄丹因为在当地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被确定为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成员。

“村集体审批部分建设用地以支持类似的社会资本,减轻他们在农村发展的负担。符合宅基地审批条件的,经村集体商讨确定,不受户口限制,可以取得本村宅基地的无偿使用权。”廖德平说,“很多村民在城里买了房,村里面的房子就闲着没人住,还有一家两口人,房子却修了几百平,根本住不完。”

针对“一户多宅”或“一户一宅”超出规定面积的部分,息烽县明确了部分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置方法,制定了有偿退出农村宅基地管理细则、不符合规定的农村宅基地分类处置办法、农村宅基地价格评估和补偿办法、农村宅基地退出和处置管理办法等措施。

“息烽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过程中坚守土地性质不变,创新宅基地取得途径,灵活处理宅基地获取资格,放活宅基地使用权利的特点,有效增加了宅基地盘活发展的途径。这为农村宅基地产权制度改革提供了有益尝试。”刘培生认为。

“息烽将继续完善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机制和农村宅基地流转管理办法,完善农村宅基地及农房抵押贷款制度、风险缓释、抵押物处置等制度,创新实现农村宅基地及农房金融属性,在保障农户居住权的前提下,撬动金融资金参与乡村振兴,推进乡村产业发展。”胥永宏说。

作者: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刘久锋 实习生 龙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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