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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发布7起检察机关依法追诉诈骗犯罪典型案例
  • 来源:中国农网
  • 编辑:李婧
  • 作者:李婧
  • 2021-10-26 17:52:01

本网讯(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李婧)记者26日获悉,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7起检察机关依法追诉诈骗犯罪典型案例。其中,腾某珠、童某散等7人“骗婚”诈骗案发生在农村地区。最高检表示,针对农村地区“骗婚”案件多发的问题,检察机关要及时制发“检察关注函”,提示当地政府关注农村大龄男青年婚育问题,提醒农村群众认清诈骗分子“真面目”、守好手中“钱袋子”。同时,广泛开展送法进社区、进乡村,引导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促进公民法治观念养成。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包括杨某某、黎某等3人诈骗医保基金案,昝某、凡某雨、林某永等人诈骗失业保险金案,李某、黄某某等10人编造“皇家资产”诈骗案,周某等人虚假诉讼诈骗案,杨某等43人虚构收藏品拍卖诈骗案,洪某源、张某发、彭某明等61人利用期货交易平台诈骗案,腾某珠、童某散等7人“骗婚”诈骗案。

腾某珠、童某散等7人“骗婚”诈骗案发生在南京市溧水区、高淳区交界处的农村地区。据介绍,被告人腾某珠曾在南京市溧水区、高淳区交界处的农村地区生活多年,深知该地区地处偏远且经济相对落后,很多家境贫寒的大龄男青年急需介绍对象结婚。2013年2月至2018年3月,腾某珠为牟取非法利益,与被告人李某刀、小某、排某比等人合谋,介绍女青年假意与被害人结婚以骗取高额彩礼。经介绍,已经结婚且生育的被告人金某米、童某散以及离异的被告人吴某梅(另案处理)、王某努等,隐瞒婚史及生育史,与被害人史某某、倪某某等6人先后结婚。上述被告人在介绍过程中及婚后生活期间,刻意隐瞒婚育史,取得被害人的信任并骗取彩礼后,再故意制造家庭矛盾离开被害人。被告人采取上述手段共计骗取人民币76.3万元。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检察院于2019年9月至2020年10月,先后以腾某珠等七名被告人犯诈骗罪向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对腾某珠等七名被告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十年六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相应罚金。

最高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办理农村“骗婚”类案件中,不能仅以是否领取结婚证、是否共同生活作为罪与非罪的判断标准,而应当把握诈骗犯罪的实质,综合考量行为人是否隐瞒婚育史、婚后是否故意挑起矛盾意欲解除婚姻关系、是否存在故意失联行为等。在此基础上,准确区分索取钱财的行为是正常的索要彩礼还是以结婚为名的诈骗。对于隐瞒婚育史、婚后不履行夫妻义务、彩礼得手后故意挑起夫妻矛盾、以夫妻感情不合等理由离家出走、要求离婚的,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最高检统计,从受案情况看,诈骗犯罪仍属常见高发犯罪,且上升幅度较大。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625783件940036人,其中诈骗案件为57594件92514人,诈骗案件占受理总数的9.2%、9.84%,同比上升14.72%、5.25%。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202156件1693233人,其中诈骗案件为63182件110152人,分别占比5.26%和6.51%,同比上升13.24%、7.16%。

最高检第一检察厅负责人介绍,为遏制诈骗犯罪高发多发态势,全国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捕诉一体”优势,严把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诈骗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坚持依法严惩的政策导向,落实同级同步介入侦查制度,专案专办,快捕快诉,有力增强了震慑效应。

责任编辑 李亚新 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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