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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联动、高效、可靠
四项举措驱动我国畜牧行业统计行稳致远
  • 编辑:雷少斐
  • 作者:孙志华 刘仟
  • 2022-01-12 15:46:02

全国畜牧总站 孙志华 

阳谷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 刘仟 

畜牧行业统计是我国统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畜牧行业统计工作,是新形势下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客观需要和重要依据。在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的领导下,全国畜牧总站具体负责我国畜牧业统计监测工作的组织实施,横向联系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共同开展产业形势分析研判,纵向联系地方各级畜牧兽医推广体系,开展数据采集和成果应用推广,以科学完善、多维联动、高效稳定、全面可靠的四项举措,推动我国畜牧行业统计工作越做越好、精益求精,为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建立了科学完善的工作制度

(一)科学的统计监测制度。对全国畜禽养殖场户实施备案登记动态管理,在全国范围内选取800多个畜禽生产监测县、500多个价格监测县和240多个交易量监测县,对生猪、蛋鸡、肉鸡、奶牛、肉牛、肉羊等六大畜种生产、效益和畜产品交易量情况进行统计监测。全年采集240万条、3600万个指标数据,数据直通基层一线,部省市县乡村逐级把关,形成了覆盖面广、指标全面、代表性强的畜牧生产统计监测制度。

(二)客观的形势会商制度。依据准确可靠的统计监测数据,每月定期组织相关行政机关、支撑单位、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共同召开产业形势会商研讨会,形成生产形势分析月度专题报告或动态信息,供有关领导参考决策。根据产业形势变化或行业关注热点,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单位、企业召开专题研讨会,集思广益探索产业发展思路,针对重点问题开展专项调研,深入实际了解行业动向。

(三)开放的信息发布制度。定期通过电视、网站、报纸、杂志、短信、手机APP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和行业共享产业数据信息。每年通过12306农业信息短信平台发布畜产品和饲料价格情况达50多期13万余条,通过国务院网站、农业农村部网站、中国畜牧兽医信息网监测预警专栏发布畜牧业生产、进出口贸易和价格等信息150多条,通过掌上牧云APP发布生产、预警以及供需等各类信息2000多条。发布的各类信息受到养殖场户的广泛关注,年度点击量累计达上百万人次,为养殖场户合理安排生产提供了指导和参考。

二、构建了多维联动的工作格局

(一)自上而下的强大工作合力。经过畜牧业统计监测工作的多年积累,逐步形成了由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总体部署,省、市、县三级农业农村部门逐级落实,乡、村统计员分头参与的工作格局,组建了上万人的畜牧业统计工作队伍,依托各级畜牧兽医推广体系,养成了不畏艰辛、风雨无阻的过硬工作作风,为数据获取提供了坚实基础保障。

(二)政研结合的优良工作团队。由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牵头定目标、定方向、定框架,全国畜牧总站具体组织实施,建立了由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农业大学等科研院所及中国畜牧业协会、中国饲料工业协会、中国奶业协会等行业协会组成的监测预警专家组,共同负责数据分析和形势研判。

(三)默契紧密的部门会商惯例。农业农村部主动与国家统计局定期会商联络,研讨产业重要指标数据。按照季度发布的生猪存栏、能繁母猪存栏等法定数据指标,结合行业统计监测变化,科学测算全国生猪产能水平,指导各地及时调整生产,确保产能处在合理区间,为消费者提供稳定的猪肉产品供应。

三、搭设了高效稳定的工作平台

(一)一手数据直报快用的信息平台。设计开发了“掌上牧云”手机APP和微信小程序,实现了企业数据上得来、政府信息下得去。企业能够直接上报生产一手数据,发布畜产品产销信息,行政管理部门能够对养殖场进行线上管理,提高了数据采集和信息发布的及时性。

(二)畜牧行业数据集成的综合平台。设计开发“养殖场直联直报”PC端信息平台,构建了集数据采集、审核、展示、共享一体化的多功能行业大数据信息平台,涵盖饲料、生产、效益、消费、粪污资源化利用等畜牧业全产业链数据,提升了畜牧业统计和监测预警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三)省部共建协同作业的央地平台。在部级监测预警体系构建成果的基础上,通过开展省部共建活动,支持有条件的省份应用部级成果,构建省级畜牧业监测预警体系,设定省级生产效益监测点,实现了共建共享、联建联动、相互补充,推动畜牧业监测预警工作更加精准。

四、采取了全面可靠的保障措施

(一)持续进行业务指导。每年多次组织开展畜牧业统计业务培训,通过网络和现场授课、线上和实地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多措并举提高基层统计员业务能力素养。每年累计培训指导人次超过60万,培养了一大批爱岗敬业、求真务实、无私奉献的优秀业务骨干。举办全国畜牧业统计监测业务“大比武”系列活动,开展畜牧统计业务知识竞赛,评选全国畜牧业“最美统计员”,增强队伍凝聚力,激发工作动力,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

(二)扎实开展绩效考核。以部发文形式下发《农业部畜牧业统计监测管理办法(试行)》,以部办公厅发文形式下发《农业农村部畜牧业统计监测工作考评办法》,对各省及有关定点监测县畜牧兽医局主管部门开展工作绩效考核。根据数据上报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统计员信息登记、养殖场信息备案、承担任务量、工作落实情况等多方面因素,实施综合考评,确保工作落实落细、数据保质保量。

(三)严格执行数据检查。定期组织开展覆盖全国各省的畜牧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通过省级自查、部级现场抽查和省际间交叉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严把数据质量关。每年派出多个核查组,带着问题、轻车简从、深入一线,直达畜牧统计生产、价格、交易量固定监测县,“四见面一反馈”,与有关部门主管领导、县级统计员、乡镇信息采集员和养殖场户充分交流,查到问题当面反馈、当场指导,进一步提高数据准确性和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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