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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发布2021年度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
  • 来源:农民日报
  • 编辑:李婧
  • 作者:李婧
  • 2022-01-24 19:19:01

本网讯(农民日报·中国农网 李婧)记者24日获悉,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2021年度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其中多起案例与农村群众生活相关。

在张某诉辽宁省某县农合局履行报销医疗费用职责监督案中,张某驾驶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该事故为摩托车单方事故。张某入住两家医院治疗,因属于交通事故,医保不予报销。张某因此提起诉讼,败诉后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检察机关审查认为,《辽宁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项目范围》虽然规定了因“交通事故”发生的诊疗费用不属于新农合的报销范围,但该“交通事故”不予报销,应当理解为有第三方责任人的侵权交通事故,张某的情形应当属于新农合的赔付范围。经抗诉和再审等程序,最终,县农合局为张某报销医疗费111700元。

最高检相相关负责人介绍,正确理解法律的立法目的和原意,准确适用法律法规,是维护司法公正、司法权威的内在要求。法院判决适用法律错误、违反立法目的,检察机关应推动法院启动再审,纠正错误裁判。

在福建省某县卫健局征收社会抚养费非诉执行监督系列案中,福建省某县卫生健康局(下称“县卫健局”)以违反《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为由,决定对颜某等4户家庭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后因颜某等未主动履行缴款义务,县卫健局向某县法院申请对颜某等8人强制执行,县法院裁定准予强制执行,并对其采取了纳入失信名单、限制消费、财产控制等措施。2021年8月,国家三孩生育政策实行后,颜某等8人向某县检察院提出监督申请,要求停止执行并解除强制执行措施。检察机关调查发现全县未执结社会抚养费案件达上千件。县检察院向县卫健局发出类案检察建议,县卫健局采纳检察建议,并向县法院申请对该类案件作结案处理。县法院及时将8名当事人从失信名单中去除,解除限制消费、财产控制等措施并结案。县检察院还公开答复,明确此次检察建议是针对同类案件的处理建议,个人无需再申请监督。

最高检相关负责人介绍,国家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后,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相应取消,但实践中,法院未执结案件仍有不少。检察机关准确把握国家政策精神,以“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方式,解决了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

在胡某诉湖南省某市某镇政府行政强制监督案中,胡某以镇政府未与其个人签订协议并补偿即铲除其10.5亩承包林木缺乏法律依据为由诉至法院,请求确认该行政强制行为违法,但被驳回,遂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检察机关查明,胡某围绕其征地拆迁补偿,先后提起5次行政复议和5个行政诉讼。针对胡某“补偿太少”的实质诉求,检察机关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最终实现胡某和行政机关之间的全部争议一揽子化解。

最高检相关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对于矛盾尖锐复杂,依法不支持监督申请的案件,应当避免就案办案,要促进双方真诚沟通,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据悉,2021年度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还包括崔某诉北京市公安局某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案,上海市某区检察院对交通道路标线设置不合理监督案,王某诉江苏省无锡市某区市场监管局行政登记监督案等。

据最高检相关负责人介绍,2021年,全国检察机坚持把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作为推动“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解民忧破难题,共化解行政争议9100余件,发布以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为主题的指导性案例6件,典型案例39件。

责任编辑 钟欣 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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