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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田丰
发布日期:(
2008-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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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对大石山区的贫困农民实施异地搬迁脱贫
“以前山里路不好,很少有人找我们订货,一年都加工不了几张门板。现在家搬进农民进城创业园,离市场近了,木工手艺也派上了用场,生意很好。还真有点创业的感觉喽。”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的韦炳珠高兴地说。几年前,她们全家由石山区澄江乡甘湾村搬迁到了农民进城创业园,日子越过越好。创业园里的居民都是由大石山区搬迁过来的,去年,人均纯收入由搬迁前的600多元增加到了2000多元。
韦炳珠所说的农民进城创业园实际上就是都安瑶族自治县的异地扶贫搬迁村,在这里,政府无偿提供建房用地和投入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搬迁农户自主建房,自我发展,相对于过去分给每个搬迁户几亩土地的“有土安置”模式,当地老百姓称之为“无土安置”新模式。
都安地处桂中偏西,石山占全县国土面积的89%。全县有68万人,其中贫困人口12.9万人。为使贫困户尽快脱贫,都安县曾想了不少办法。在一些屯,花数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建一条扶贫路,效益覆盖面可能只有几户群众。况且都安地少,有些还是晴天干旱、雨天内涝的荒地,不适宜种植。搬迁到外地的群众也因为语言、生活习惯等方面的原因很难适应当地的生活,有人甚至因此又搬了回来。对这种星罗棋布的大石山区小村屯,传统扶贫模式效益比较有限。
2003年,都安抓住国家和自治区实施“以工代赈”异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的良好机遇,在县城东郊大面积闲置的八仙荒地,由县里统一规划建设了“八仙新村”扶贫搬迁项目,安置山区群众900人。项目采用依托城镇以二、三产业为主,劳务输出、种养业为辅,由政府无偿提供建房用地和投入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搬迁农户自主建房,自我发展。
为保证搬迁户稳得住,能致富,县里要求入创业园的安置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标准:人均耕地0.3亩以下、对土地依赖性小、具有艰苦创业精神和就业门路的石山区贫困农户,有一定经济基础和一技之长的外出务工返乡人员。“要求有一定能力的人员入园,这样能保证搬迁户稳得住,靠先富来带动后富。” 都安县委书记黄瀚影解释说,“同时还要求搬迁入园的农民必须整家搬迁并迁移户口,退回原先家中的土地,这样就能增加那些未搬迁户的耕地面积,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2005年底,在“八仙新村”试点建设成功的基础上,都安县扩大了“无土安置”规模,在县城东郊荒地建设六柱安置点,并将其与八仙新村整合成“农民进城创业园”。创业园占地6.2平方公里,建设期10年,规划安置7000户3.5万人。
为增加搬迁户的务工收入,都安县着力吸引了外地客商前来投资。目前,在创业园已有8家劳动密集型企业落户。这样不仅可以直接安排群众就业,还可以把大量加工任务投放到农家,把农家当成车间,解决了很多老人和妇女的就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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