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网报道:出生在中国的国际影星巩俐在近日宣誓成为新加坡公民后,网上迅速因巩俐曾经拥有的全国政协委员身份而引发了争议。中国明星加入外国国籍后,原本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身份是否仍然保留,成为了网友们关心和热议的焦点。为此,北市人大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只有拥有中国国籍的人,才有当选人大代表的资格,而一旦不再拥有中国国籍,那么其人大代表的资格也将被终止。
这话从字面上看,就很有意思:“将”终止,而不是立刻终止,自行(动)终止。在北京人大方面来说,这当然是不错的,因为要“终止”某人的代表资格,还必须履行一定的程序,还得通过一定的会议形式完成。也就是通常官场上所说的,还得“研究”、“研究”、“讨论”、“讨论”。
对于名星入外国籍后的相关“善后”事宜是如此,对于官员外逃不归,也是如此。如温州市委常委、鹿城区区委书记杨湘洪属浙江省直管干部。杨湘洪是在9月30日,考察团结束访问回国前夕,杨湘洪突然声称“腰突”病复发,需在巴黎住院治疗,此后一直未归。直至该地方又派出一批人劝说其归来,网民们还担心别劝说的人也不归来。其后,又经过一段时间,研究、研究,讨论、讨论后,大约在一个多月后,终于有了“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结果。
如果说,外逃贪官未归出于“策略”考虑,在这么长时间不双开,能让人理解,这名星出国后的代表资格、委员职务的“将”终止和“将”撤销,就有点费解了,难道还保留着,像保留杨溜溜的区长、党内领导职务一样,还想观察一段时间,或者以这官帽为诱誀,“劝”其归国?
当然,有人会说,这种事急不得,也不必急。因为不是人命关天的大事,迟两天、早两天终止啦,撤销啦、双开啦还不是一样?反正是死猪不怕开水烫或者说是铁板上钉钉子的事。但事实上,你一天不终止,其他人为国、为北京人民服务的就不能补选为人大代表,就不能当政协委员参政议政。如果说,少那么一个人不碍事,那当初为什么就不能精简一个人呢?
巩俐出国了,官方和温州官员出国一样,至今没有说出其原因。大约作为一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出国并入了外国籍,是不用向所在的人大、政协报告的?或者说“组织”上是可以不用知情的?这纯属个人隐私和个人自由,不说干涉,连及时了解、作出反映和相关处理都不必的?
倒是媒体上,报道了巩俐出国的三大原因,估计也是“八卦”,因为从头到尾没有采访本人,其中一段内容耐人寻味:
“巩琍二话不说将婆婆接到了北京著名的康复中心进行治疗,医院里的一切开支还是由巩俐与黄和祥负担。巩俐一直在医院照顾婆婆四个多月,直到婆婆的病情有所好转,巩俐和丈夫才把老人送回新加坡。”报道只是说巩琍是个好媳妇,好妻子,但至今人们没有看到过她作为一个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的相关参政议政、爱民为民、执政为民的事迹。估计这种“将”终止或真正终止之后,是不会如追认烈士、英模称号和追认为中共党员这种行为一样的,在“追认”的同时,才作大量报道。
但人们觉得,若干年,若干时间后的“将”终止、贪官外逃后的“双开”和正面的“追认”一样,让人感动“搞笑”,让人感到难以理解。本人都不在人间了,都不是中国人了,你再说终止他(她)的中国职务、中国资格,或再给他(她)戴上中国人特有的帽子或荣誉,对他本人,有意义吗?而这样教育他人,会不会让人感到这“时间差”有可利用的空间?这相关机构,怎么就这么的按部就班和官僚得不能一事一议呢?或者说,就没有法律法规和党章党规规定的自动终止、自动失去党籍公职等等?
当然,无论是事后追认、事后处理也罢,“将终止”也罢,温州外逃的官员是决不回国的了,而且中国外逃的贪官抓回的少也是事实。不过,曾经任过北京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的巩俐,应该是还时不时地回中国来的。因此,“将终止”大概是考虑不要把事情做得太绝情,太不人性化了。而且,即使中国医疗再如何改革,像“巩琍二话不说将婆婆接到北京著名医院治病”的事儿,还会在许多出国名星或其他出国者的身上发生---毕竟,中国长期形成的医疗资源、医疗技术和医学人才,加上政府的无偿投入纳税人的共同负担,还是物美价廉和在许多方面位居世界前例的。
也许,有了个外国籍,在就医时,会不会和日本人坐中国的火车一样,能享受临时停车之类的外国铁路史和医学史上都没有的待遇?这,实在是得看了新的医改方案出台后,才能得出的结论!但许多人争着想弄个洋本本,大约还是冲着这些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