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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姜俊吉
发布日期:(
2008-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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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低保,保障的应该是我们社会中那些生活困难的特殊群体,然而,这样的福利却成了一些蛀虫眼中的大餐。重庆城口县人事局副局长的夫人冉某吃3份低保,按月领取540元近日被曝光,重庆市民政局闻讯责令纠正。我们 不禁要问,到底是我们的社会保障体系出了问题,还是监督机制和监管部门出了漏洞呢? 按我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的规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燃气)费用以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确定。一般来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主要包括以下三类人员:(一)、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期赡养或抚养和享受定期定量救济的居民区;(二)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两年期满仍未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三)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 从本案来看,冉某显然不符合申领低保的条件,“城口县巴山镇民政办周主任表示,当地穷,没办法发放敬老院工作人员工资,就‘变通’处理,虚报了3个人的名字,通过社区、镇、县审批,最后将每月540元低保金抵作工资发给冉某。”作为人事局副局长的马某对此怎能一无所知?其说辞哪能站得住脚?这也让笔者想起果戈理的代表作《死魂灵》,文章说的就是这种通过投机钻营、巧立名目骗取国家财产的勾当。 国家实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为了保障包括企业职工和失业、退休人员在内的所有城镇贫困居民的基本生活,这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兜底”线和最后一道安全网。如今,在某些人眼中,这道“安全网”却成了“大蛋糕”,变着花样要分上一块,哪怕不能直接从中捞到好处,也要使之成为谋利的工具,而“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思想也助长了个别领导干部以权谋私的嚣张气焰,于是,人事局副局长夫人一人吃三份低保的丑剧就这样上演了。 要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不仅需要促进社会保障体系的进一步完善,还需要相关领导干部秉公办事,本着“权为民所用”的态度贯彻落实好国家的政策,同时加强群众监督,监管部门要对此类事件及时严肃处理,将那些没露头的蛀虫扼杀在摇篮中。并且,主管部门要对已经申请低保的人员定期进行排查,及时清除不符合条件者,保证真正生活困难的群众能分享到改革发展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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