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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买天
发布日期:(
2008-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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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日前发出紧急通知说,要严格控制政府出台提价措施,各地震灾区省份近期一律不得出台政府提价措施。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继续落实好运输抗震救灾物资的绿色通道政策,严禁对抗震救灾物资生产、流通的各种乱收费行为。 通知说,四川、重庆、甘肃、陕西等地震灾区价格主管部门要在总结对食品、药品、医疗用品、交通运输、燃料等实施临时价格干预经验的基础上,根据价格变动情况,在报请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及时启动对帐篷、钢材、水泥、玻璃、木材、砖瓦砂石等灾后重建物资的临时价格干预;通过限定差价率或者利润率、规定限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等多种方式努力稳定灾区抗震救灾物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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