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2月6日电(记者 李京华)中国化工建设大连公司通过马来西亚航空公司空运一批强腐蚀性化学物品,导致一整架飞机腐蚀报废。马航和马来西亚保险公司等5家境外保险公司将大连化建公司及嘉里大通物流有限公司等6家与此事件有关的公司诉至北京市高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日前一审判决大连化建公司赔偿5家境外保险公司6500余万美元,同时驳回马航的其他诉求。 2000年2月,中国化工建设大连公司要将80桶“8-羟基喹啉”化工产品从北京空运至印度马德拉斯,并表示此化工产品为固体粉末。同年3月15日,承担此次运输的马航一航班从北京飞往吉隆坡。飞机抵达吉隆坡机场后,装卸工人准备卸货时,发现货物为液体并已发生大量泄漏。其间,5名装卸工因为吸入有害气体,突发晕厥,后经抢救脱离危险。 北京高院日前依据《华沙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等,认定大连化建公司的故意或者过失行为与本案国际航空货物运输事故及相关损害发生有直接因果关系,大连化建公司应对此承担赔偿责任等。马航要求大连化建连带赔偿1万余美元的诉讼请求,因相关证据证明,这些费用是马航工作人员的劳务费用,应由马航公司自行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