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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周铮
发布日期:(
2008-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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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建设
本报讯 (记者 周铮)近日,农业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和陕西省农业厅、陕西省果业管理局日前为陕西省咸阳果业集团有限公司、咸阳北山果业有限责任公司、汉中泛亚绿色食品有限公司等11家陕西省有关果品企业和合作社,颁发了良好农业规范认证证书,此次认证果品面积达5万多亩,产量达10多万吨。据了解,如此大面积采用与国际接轨的良好农业规范标准,在全国优势苹果产区是首次。陕西省还计划今后在全部苹果主产区推行良好农业规范标准,这标志着陕西果业的标准化管理水平上一个新台阶。不久,陕西的苹果将佩带“身份证”走向市场。 良好农业规范(Good Agriculture Practice,)简称GAP,其标准最早由欧洲零售商农产品工作组提出,称为欧洲良好农业规范(EUREPGAP),2007年,EUREPGAP更名为全球标准,即GlobalGAP。参照国际相关良好农业的要求,我国制定了良好农业规范国家标准,于2006年5月1日开始实施。 农业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主任刘新录向记者介绍说,我国良好农业规范标准对农业生产活动中每一个细节的要求都制定了详细的条款,列出了明确的控制点,通过实施关键控制点,规范了种植、养殖、采收、包装、储藏和运输过程,同时提出了对环境保护、员工健康和动物福利等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我国实施良好农业规范国家标准两年来,已显示出较强的生命力。 农业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广泛开展良好农业规范标准的宣传与培训,普及良好农业规范知识,增强生产、经营者的标准化意识;二是在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和出口示范基地中,选择当地的农业主导产业、名特优产品,逐步推进良好农业规范标准的实施;三是积极推进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工作,引导、鼓励优势产业带的龙头企业、出口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积极申请良好农业规范认证,通过认证逐步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农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力争用3-5年的时间,在水果、蔬菜、茶叶等鲜食农产品出口基地、优势区域及优势产业带中优先实施良好农业规范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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