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武汉8月1日电 记者田豆豆 实习生黄余婷子报道:《湖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自7月31日起在湖北正式实施,8月1日上午,湖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向武汉市基层综治组织赠送了1万册《条例》单行本。
《湖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是湖北省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第一部地方性法规。《条例》以建立和坚持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齐抓共管、依靠和发动人民群众实行群防群治,从而实现社会治安良性发展为基本思想;以“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为方针;以实行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属地管理为基本原则,根据中央和省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决定、决议和意见,结合湖北省实际情况,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原则、任务与职责、保障、奖励与处罚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