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召开的湖北省重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座谈会透露,今年湖北省将110万农村特困户救助对象全面过渡实行农村低保,8月底发放到位,重点保障因病、因残、年老体弱、缺少劳动力以及生存环境较差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农村家庭。副省长蒋大国出席并讲话。
今年省“两会”期间,部分人大代表和省民革、省致公党分别提出了有关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的建议和提案。省政府高度重视,并将其列入省政府领导领办和今年承诺为民所办实事项目,狠抓落实。6月中旬,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明确低保标准原则上不低于国家绝对贫困线标准693元,我省按750元平均标准实施。按照省与市县5∶1的比例落实预算,省财政按人年均200元标准,地方按每人每年配套40元列入预算,今年将发放3.96亿元。
蒋大国说,农村低保工作要深入调研,合理确定保障范围,要完善程序,着力规范政策操作,坚持民主公开、群众认可、阳光操作、规范管理。要严把入户调查关,严把民主评议关,严把审核审批关。要健全制度,从严监管低保资金。要随着财力增长情况加大投入,逐步提高低保水平和管理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