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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杨金发;蔡茂楷
发布日期:(
2008-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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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杨金发 蔡茂楷)近年来,福建省福州市围绕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做了一系列工作,成效显著。 为解决农村百姓看病难,福州市有关部门一方面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契机,大力开展农村医疗保险;一方面,大力加强乡镇卫生院的投入,提高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水平。 为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08年,福州各级政府补助金额2.893亿元,市、县财政另拨付新农合启动经费500余万元。今年,福州全市11个县(市)区361.64万农民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合率达92.04%。今年上半年,全市已有8.9万名住院病人享受住院补偿1.17亿元,人均补偿1315元。 自2005年起,福州就启动乡镇卫生院改造提升项目,通过业务用房改造、诊疗设备添置提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市财政每年投入1000万元以上用于基层卫生院基建改造和设备添置,各市县也投入大量配套资金,大大降低了农民进城看病的费用。 为解决养老难的问题,福州有关部门一方面不断完善农村低保制度,提高低保标准;另一方面加大敬老院建设力度。自2004年以来,福州在基本上实现了应保尽保的同时,多次提高农村低保标准。截至7月底,全市享受农村低保的53928户、107068人,占全市农业人口的2.0%。今年1-7月份全市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5207.63万元,农村五保人均月补助金额145.28元,农村低保对象人均月补助金额69.15元。自今年7月起,全市又提高低保补助每人每月10元。 2006年市财政拨款修缮10所敬老院;2007年又以专项资金补助的形式,新建6所敬老院,改扩建5所敬老院;今年省、市、县三级再配套420万元,将新建6所、改扩建2所敬老院。根据规划,“十一五”期间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将提高到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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