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原平顶山市新华区委书记(副厅级)杜欣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在开封市中院开庭审理。检察机关以受贿罪、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三项罪名对其提起公诉。检察机关查出杜欣的全部资产超过1300万元。(2007年12月26《大河报》)
贪官身家过千万不是什么新闻,卖官买官也不是头一次听说,没有什么稀奇的,但是,杜欣明码标价卖官的腐败丑行令人深思。
其一,一把手卖官如入无人之境令人震惊。笔者一直在思考,关于干部选拨和任用的规定已经有很多,为什么就不能遏制住卖官买官呢?透视杜欣卖官不难发现,出得起钱杜欣就能如愿以偿地把官位卖给他。也就是说,这一系列制度在一把手面前显得乏力。这是为什么?因为在现实权力分配体制下在很多人眼里,一把手是“首领”,一把手往往可以包揽、决定一切,什么事没有一把手表态就很难办成,一把手几乎代替了单位公章成了权力的象征,一把手所做的事,可能就算是错的也少有人劝阻。
其二,某些地方的政治风气堪忧。贪官能够卖官,自然有买方市场,否则,纵然贪官想卖也卖不成。因此,贪官卖官的另一个问题是,一些没有真才实学的昏官、庸官和太平官担心自己提拔不了,四处活动,投机钻营,为贪官卖官提供了买方市场,是贪官卖官得逞的一个重主角色。同时,一些人见他人买官成功,不仅不举报,而且竞相效法,为卖官买官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导致卖官买官成了气候。凡此种种,说明某些地方的政治风气是可怕的。这说明治理昏官、庸官和太平官,净化干部队伍也是当务之急。
其三,缺少敢于坚持原则、维护制度正义的人。买官卖官是一种见不得人的勾当,为何这种幕后交易能规避制度规定堂而皇之地走到前台来呢?笔者认为,因官阶差别所形成的不平等的表达权消化了“不同的声音”是其中重要原因之一。这当中可能存在这样一种情况,把一把手的意图转化成“集体”的决策方案,在形式上完成了民主程序后付诸实施,使选人用人从表面上找不到破绽;是不是还有的人在政界长期摸爬滚打,早已学会了听话听音的官场“诀窍”,顺着竿子爬;或者大家相互妥协、相互调和,你提几人和“我”提几人,心知肚明地分享一次人事盛宴;如此这般,卖官买官也就在某些地方盛行开了。这再次说明权力缺少制衡机制以及监督乏力。
笔者认为,种种迹象表明,卖官买官在有的地方如同三尺之冰,绝非一日寒。而要破解这一现象,确保选人用人不出现腐败,必须从约束一把手权力、治理昏官庸官太平官和按原则制度办事等三个方面入手,而首当其冲的是如何约束一把手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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