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消息报道,山西临汾市委为了进一步控制矿难事故发生,在全社会范围内公开招聘市煤炭工业局局长。看了这则新闻,我的第一反映是:“海选煤炭局长能解‘燃眉之急’?”
诚然,对近年来频频发生的重大煤矿事故,全国从上到下无不为之震惊。李毅中一句“中国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是发达国家50倍”的话语,更让我们反思是什么原因使矿难屡屡出现。
作为煤炭大省,作为采矿行业的政府主管,也作为煤矿企业的顶头上司,煤炭局长的职责当然重要,有很多矿难确实是与工业局局长的不作为、甚至官商勾结有关。但是,这只是表面现象,问题的根子还在于:
一是“采煤产业权”归属现在还很不清晰。《中国青年报》日前发表李北方的文章,反对张维迎“把产权永久给矿主”的建议,认为应该反过来,“把产权收回国有,全民的煤应该由全民享受矿产的利益”,这样才能制止日益恶化的煤炭安全形势。一个是“进一步”;一个是“退回去”,两者的结局 “殊途同归”——必须尽快明确煤矿开发的产权。改革开放前后一段时间,我们照样用煤、挖煤,但是为什么没有那么多的矿难,道理就在于那时是“国家所有制”;现在,矿业开发改革是一种进步,但进步建立在牺牲矿工生命基础上的代价太大。按理说,现在采矿设备先进、技术含量高,矿工素质上升,有利因素很多,可在目前“采煤产业权”归属不明确的情况下,换一个新上任的局长能行吗?
二是农民的就业前景,这也是造成矿难的一个因素。老板不顾工人死活是“资本家追逐利润的本性贪婪所致”,可不好理解的是,农民工为什么会上当、上钩与受骗?仔细想来,原因还在于他们种地只能养活自己、养不活至少是养不好全家。虽然矿工工资与城市白领比还有很大差距,但与自己种地的微薄收入比还是很有诱惑力的。在这种诱惑下,什么安全问题、医保问题、待遇问题都“迎刃而解”了。所以,才有经常发生的事故与事故中死亡的矿工,形成了周而复始的恶性循环。
三是干部任用制度是个系统工程,其他部门的官员都是委任的,为什么工业局局长要海选?你可以回答:“有步骤、有计划”,你也可以回答:“不断尝试”,你甚至可以回答:“听上级领导安排”,但是,你忘记了根本的一条:干部体制是上层建筑,干部体制改革更是上层建筑的核心部分,牵一发动全身。今天,发生了矿难,你来一个煤炭局长海选,明天,发生了医疗事故,你再来一个卫生局长海选,如此思路和路径,怎能让人民看见管理者的超前意识和驾驭大局的能力呢?
当然,笔者的这些论调可能有些小题大做,可能有些“风马牛不相及”。但是,作为一个的管理者,在让国人一直揪心的问题上仅仅做出了这样的举措,太让我们遗憾、太让我们“寝食不安”了!(张生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