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江西丰城市原铁路镇副镇长陈春根受贿一案公开审理。2004年底,陈春根向铁路钨矿矿长提出自己作为镇里主管钨矿的领导,工作比较辛苦,要在钨矿得份“年终奖”(12月28日中国新闻网)。
政府部门不是生产部门,要想给自己发“年终奖”得取决于两个要素:一是部门出色的业绩;二是资金支配自由度。
这两者显然难度很大,而捷径就是直接拿权力去主管的企业“兑奖”。这种寻租冲动和“权力兑奖热”恐怕不只陈春根一人才有。
“权力兑奖”与“权力期权化”、“权力股权化”等如出一辙,是扭曲的权力对市场经济的资源配置。一旦寻租目的得不到满足,就会施以报复性执法,眼下热议的“小姐税”就是最具讽刺意味的经典。其可怕之处并不在于权力可以打击报复被勒索者,而是这种打击报复可能以非常合法化的姿势汹涌而来。“合法伤害权”的存在,才是“权力兑奖”的强势逻辑。
年终的“权力兑奖热”只不过是失衡的权力病季节性发作而已。如果这个时候公共权力不能有效制衡其“兑奖冲动”,那么,类似的“年终奖”仍将难以根治。(宋桂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