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料图片:当阳市长范晓岚为光荣院老红军分发红包)
本网讯(记者何红卫通讯员易茗)4月12日,中共湖北宜昌市委作出决定,因驾车致一名小学生死亡,宜昌市下辖的当阳市市长范晓岚即日起离岗接受组织调查。
4月10日21时38分,湖北东湖社区网悄然出现了一个标题为《惊爆!当阳市长公车私用撞死女童后被接走》的帖子,内容触目惊心。此事件迅速引起强烈关注。
12日上午,宜昌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通气会,宜昌市纪委新闻发言人王根华向新闻媒体通报了当阳市“3·17”道路交通事故有关情况。
王根华说,3月17日7时20分左右,当阳市市长范晓岚驾驶丰田越野车,经过玉泉办事处境内(武)汉宜(昌)公路穿心路段时,将正在过马路的穿心小学五年级11岁学生王继杨(男)撞死,范晓岚立即下车请路边群众打电话向110报警,交警在7时25分赶到现场进行处理。
事发后,中共宜昌市委高度重视此事,立即责成市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部门认真进行调查,严格依法依规依纪处理。事故发生后,范晓岚迅速向组织报告事故情况,并积极配合有关方面进行交通事故处理,诚恳向死者家属道歉。
根据湖北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的意见》和事故调查的进展情况,中共宜昌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范晓岚从4月12日起离岗接受组织调查。中共宜昌市委再次重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未经批准私自驾驶公车。
据有关媒体报道,“3·17”事发后不到2天,范市长向死者家属赔偿了20万,以及2万元安抚费,并与其父母签订协议要求“不再追究”。知情者还透露,事发后次日晚上,在玉泉街道办事处玉泉村支部书记的陪同下,范晓岚市长和丈夫驱车来到死者家,登门向孩子的父母表示歉意。“当时范市长在痛哭中,还向孩子的父母跪下了,场面很感人。”一位村民说。
当阳市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者告诉记者,4月9日,湖北省省长李鸿忠到当阳市检查指导抗灾救灾工作,范晓岚市长还参加陪同。
据资料显示,范晓岚,1969年9月生,宜昌市人,中共党员,1989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文化程度。2006年11月,任当阳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理市长。2007年1月,任当阳市委副书记、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