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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08-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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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监总局通报 9起特别重大事故都是责任事故
两起特别重大事故发现腐败线索 95人被捕或刑拘,有关调查正在继续深入进行
本报北京10月7日电 (记者原国锋)国家安监总局今天通报了9起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国家煤监局副局长、国家安监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指出,这9起特别重大事故都是责任事故,其中,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新塔矿业公司“9·8”特别重大溃坝事故,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舞王俱乐部“9·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还存在腐败线索,有关情况正在调查中。截至目前,在这9起事故中,有95人批捕或刑拘,23名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职务被免去。 通报的其他7起特别重大事故是:河南省登封市新丰二矿“9·21”特别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黑龙江省鹤岗市南山区富华煤矿“9·20”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四川省巴中市“9·13”特别重大交通事故,山西省娄烦尖山铁矿“8·1”特别重大排土场垮塌事故,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右江矿务局那读煤矿“7·21”特别重大透水事故,山西省吕梁市孝义市安信煤业有限公司“6·13”特别重大炸药爆炸事故,山东胶济铁路“4·28”特别重大交通事故。 据黄毅介绍,今年以来,特别是进入9月份以来,重特大事故多发。这9起事故充分暴露出一些企业、地方和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存在着严重问题:一是事故企业和矿主无视法律,非法违法生产,非法营业,非法盗采国家资源;二是发生事故的企业无视安全,管理混乱;三是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走过场;四是发生事故的地方及有关部门贯彻中央方针政策不认真、不坚决,对安全生产工作不重视;五是事故背后存在腐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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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稿件来源:
人民网-《人民日报》 |
责任编辑:
钟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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