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少数农村的党员队伍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家族化”、“派系化”的现象。 “家族化”,即村中的大多数党员同属一个姓氏、家族,或者大多数党员之间存在亲戚、血缘关系;“派系化”,即村中由于居住环境、利益纠葛等原因形成几个派系,而大多数党员仅属于其中的一个派系。 农村党员“家族化”、“派系化”现象的形成,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党员发展工作不正规。少数农村党组织书记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扩大自己的个人势力,维护家族亲朋的小集团利益,在发展新党员时,以亲疏关系决定发展对象,不考虑发展对象的个人素质和群众威信,从而使党员队伍成为清一色的“自己人”,或者让“自己人”在党员队伍中占绝对多数;二是农村党员教育管理不正常。由于少数农村党组织疏于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导致了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下降,部分党员为了维护自己的不正当利益而抱成团伙,形成派系。 农村党员的“家族化”、“派系化”,使党的方针政策不能得到较好贯彻执行,使上级党委的工作安排不能得到较好落实。同时,个别“家族化”、“派系化”现象较为严重的农村基层党组织,甚至以“党员大会集体研究通过”为由,做出与群众争利、与上级党组织对抗的行为;以“大多数党员的意见”为由,拒绝承认上级党组织对其党组织和党员的任免处理决定,等等。 解决农村党员的“家族化”、“派系化”问题,要有针对性地采取三条措施:一是严把党员入口关,加大拟发展对象的考查把关力度,加强对农村党员发展工作的指导监督,同时不断完善党员发展“两推一公示”(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张榜公示)制度,不断扩大群众在党员发展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定权;二是保持、巩固、发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加大对农村党员的经常性教育力度,不断增强农村党员队伍的党性观念和综合素质;三是加大对不合格党员和违纪党员的处理力度,健全党员处理的有关制度,敞开党员队伍的“出口”,坚决将不合格的党员清除出党,杜绝农村党员队伍的“家族化”、“派系化”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