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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莲县建立惠农长效机制推进 新农村建设
作者:冯展江   ( 2006年 09月 13日 )
 

吃药可报销、养老有保险、困难有补助,这些以前只有城里人享受的政策如今在山东省五莲县农村变成了现实。近年来,该县立足实际,通过完善惠农长效机制,建立健全了农民养老保险、合作医疗、困难救助等各项制度,让农民切切实实感受到了实惠和温暖。

都说养儿能防老,可该县汪湖镇无儿无女的王老汉却每月都能领到200多元养老金。近年来,该县按照“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首先在农村干部中推行养老保险,规定:任职满3年(支部书记和村主任)或6年(两委成员),自任职之日起享受农村养老保险待遇,调动了农村干部参保续保积极性。在此基础上,将乡村医生、农村电工、外出务工人员和个体专业户等高收入对象作为参保工作“突破口”,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他们参保续保,带动了周围农民群众踊跃参保续保,推动了农保工作的全面开展。目前,全县已有12.92万农民参保,有1.23万农民开始领取养老金,基金积累达5340万元。

过去,农民有病:“小病抗、大病挨、拖到最后住病房”。如今,五莲县实施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彻底改变了农民的就医观念。该制度规定农民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各级政府按一定比例统筹医疗基金,每位农民每年只需交纳10元钱,就可以享受最高15000元的补偿。花钱少了,医疗质量却更高了,去年以来,全县共引进新技术35项,开展医疗服务项目46项,培训和培养专业技术人才508人,投资3000万元购置先进医疗设备。在每处乡镇卫生院设立2-3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加强了乡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受到了农民的欢迎。到目前,全县共支付新型合作医疗补偿金498.84万元,8.2万农民受益。

“在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尤其要关注弱势群体的利益,不能让一个农民掉队。”立足这一思路,该县实施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凡持有该县常住户口的农村居民,家庭年收入低于全县最低生活保障线(700)的均可申请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县里对农村低保户实行“阳光操作”、动态管理,由本人提出申请,村民代表会评议确定,乡镇政府审核,县民政部门审批公示后确定,半年一复核,满一年重新申报,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项使用。目前,该县已为1107户特困农民撑起保护伞,落实救助资金66.96万元。

 


稿件来源:  责任编辑:张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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