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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油价凸显企业责任意识缺失
作者:郑秀满 ( 2007年 12月 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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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7日,纽约商业交易所的原油期货价格创出每桶98.62美元的历史新高,比去年同期高出了40%以上。 11月21日,纽约商交所亚洲电子盘中,西得克萨斯州1月交割的轻质原油期货价格再度刷新历史纪录,跃上每桶99.29美元新高。 面对国际油价不断攀升,直指100美元大关,国际能源机构首席经济师法提赫·比罗尔呼吁欧佩克增产,以满足市场需求,平抑不断飙高的国际油价。在比罗尔看来,就算国际油价击穿100美元一桶,从长远看对产油国也是一种伤害。 在我国,11月19日,湖北大冶市和黄石市政府办公室经过多方协调,终于帮助该市种粮大户侯安杰解决了6吨柴油指标,尽管这个标号的油价比市场价每吨高出了1100多元。但是要全部收割完剩下的4300多亩晚稻所需要的8吨柴油仍无着落。 国内外对造成高油价原因的分析、应对的措施和建议,铺天盖地,见仁见智。但最不能令人接受和有失公允的分析是,有人竟把原因找到包括中国在内的新兴国家的经济发展上。事实上,2006年,美国消耗石油9.388亿吨,人均3.12吨,我国消耗石油4.498亿吨,人均0.27吨。与美国及其他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人均能源消费很低,作为发展中大国,我国主要依靠自己的力量解决能源需求。所以,温室排放和能源消耗的大户应该都是美国这样的发达国家。 石油作为国家的主要能源,也是国家的战略资源。因此,能源大战、石油大战的背后,是国家间、企业间和不同利益集团间的利益博弈,也是各国能源战略的竞争。有关“高油价”的各种声音,集中反应了当今世界利益博弈和能源战略竞争加剧的态势。 就我国国内而言,高油价背后的利益博弈主要是大型国家垄断企业与国家、消费者的利益博弈。如果一个企业在享受国家垄断企业高额利润同时,却不承担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也不向国家分红,这不但有悖于企业的社会责任,也有悖于一般的价值原则。据海关总署10月份的统计,我国成品油出口量同比增长30%,进口下降8.9%。据“中财网”8月23日报道:海关总署本月初公布的数据显示,前7个月中国成品油出口898万吨,同比增长26.2%,这是同比增速连续超过20%的第4个月。8月22日公布的数据显示,1-7月我国汽油出口量达到359.62万吨,同比增长达81.7%。有专家表示,以上数据说明前7个月国内汽油总产量的11%用于出口。在国内成品油供应紧张的压力下,这个比例并不合理。 与此同时,今年8月份以来,广州出现90号汽油供应紧张的现象。华南市场各品号汽油柴油均以内供为主,中石化、中石油两大集团对社会加油站几乎全年停批汽油。华北、华中也陆续出现了油源紧张。有专家指出,供应短缺的主要原因是国内汽油价格比国际低。值得注意的是,年初下调价格并没有涉及柴油。上半年炼油厂供应国内柴油的积极性没有受到影响。 从以上数据和报道中我们不难看出,拉升油价不断飙升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原油和成品油出口量大大增加、进口量减少。企业这种行为这一方面为我国不断增长的贸易顺差和持续攀升的物价雪上加霜,另一方面又影响社会稳定和和谐,可以说是于国于民都有害而只对出口企业自己有利。石油作为国家战略性资源,能源的发展战略是国家的事情。但是,作为国有企业,它与一般市场充分竞争的企业不同,国有企业的权利和责任应是统一的,企业不能只想向政府和消费者索取好处,却不承担一点社会责任。正如11月16日《羊城晚报》的一篇评论所尖锐指出的:“在垄断者心目中,自己是政府的儿子,自己是替政府而不是市场办事的,市场是自家的田地,有钱就自己赚,亏钱就向你追。这一类的企业除了在成本利润上精得像企业外,并无协商交易的习惯。对公众情绪反应迟钝,以为百姓肯定领情,广大用户被迫埋单和无知消费也就不被当回事了。”那么,面对高油价背后凸显的企业社会责任和国家意识的缺失问题,我们是不是到了该举一反三、认真思考并采取措施,强制国有垄断企业尽其社会责任意识的时候了? 日前,令人欣慰的消息不断传来: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6日又表示,今年前三季度中央政府对于石油行业征收的特别收益金已经达到410亿元,预计全年征收600亿元以上,特别收益金将用于政府对公益性行业和困难群体进行补贴,以消除成品油价上调对其造成的影响。根据公布的补贴办法,由财政对农业、渔业、林业、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给予补贴,这部分补贴资金已在11月20日发放。发改委再次重申之前的表态,即随着近来密集出台的保证成品油供应的相关政策一一落实,“成品油市场供应会很快恢复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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