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岁的少妇朱吉佶以自己的舅舅是某镇的镇长,可以买到低价动迁房为诱饵,连续骗得三位居民现金45.4万元。今天(12月19日),她被闵行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刑8年,并处罚金4万元。
朱吉佶系卢湾区进贤路居民,为了行骗,冒名朱洁。在去年1月至今年5月间,她私刻了“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人民政府”公章,伪造了“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农民动迁安置用房购房单”和“订房单”等犯罪工具,连续行骗。
在行骗过程中,她谎称自己的舅舅是闵行区浦江镇镇长,权力特大,不但可以低价购买动迁房,而且可以为购房者包办所有手续。陈先生发现这个女人“证照”齐全,言语“坚定”,不免有些心动。见到有大鱼上钩,朱吉佶拍胸击掌,作出保证。陈先生从心动发展到行动。于是,朱吉佶把话说到了关键的地方:“你一定要买房的话,可以让我给你代收费用”。陈先生左右权衡,觉得占了大便宜,便毫不犹豫地向朱吉佶“交”上了购房定金、好处费、拆房费、过户费及水、电、煤、有线电视费等有关费用。这样,朱吉佶从陈先生处共“收到”现金29.3万元。为了让陈先生相信,她还开出了“收据”。行骗得手的朱吉佶故伎重演,又从两位居民处骗得16.1万元。今年7月25日,朱吉佶在得知被骗人报案后,主动向公安机关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交出”了伪造的订房单9张、购房单12张、印章2枚及收据3本。
法院认为,朱吉佶有自首情节,依法可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