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临潼区营仁村个别村干部竟当“低保户”
作者:刘喜梅 ( 2006年 04月 03日 )
|
只为每月数十元的低保金,西安临潼区交口镇营仁村个别村干部竟当“低保户”,使本应得到救助的贫困户失去了被救助的机会。 据交口镇营仁村村民反映,2005年下半年西安市民政部门首次对农村贫困人口实行定期发放“低保金”制度,营仁村个别村干部未经任何评议和公示,便以自己或家属的名义申请低保金,使得村里一些生活困难的群众失去了得到救助的机会。

这是未得到救助的贫困户曹采莲家中已经破败不堪的房屋(3月31日摄)。

未得到救助的贫困户曹采莲守着卧病在床的丈夫
新华社记者刘喜梅摄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