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记者 马小林)山西朔州市朔城区窑子头乡新官坡村老人王福,昨天(29日)从市长手中接过政府发放的生活补助金。这一举动标志着朔州市实施的65岁以上农村居民生活补助保障制度正式启动。生活在该市农村的首批4万余名65岁以上老人,凭《领取证》,在每季末月15日前,就可以到指定的农村信用社领取由政府支付的每月30元生活补助金。 朔州市下辖6县、区,在150万总人口中,65岁以上老人近12万。以家庭赡养为主的广大农村,福利保障制度欠缺、青壮年劳力外出务工增多等诸多客观因素,使赡养老人问题显得尤为突出。农村老人面临“身体老了,孝心淡了”的身心两方面的困境。 朔州市在经济增速连续几年名列全省前茅的情况下,高度关注民生问题,在全省率先试行了65岁以上农村居民生活补助保障制度,将农村老龄群众成建制、全覆盖地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居住在该市朔城、平鲁两区农村的4万余名65岁以上老人成为首批受惠者。 朔州市市长田喜荣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赡养社会化是孝心升华的一种体现,也是社会进步的必然趋势。实施由政府主导的农村养老制度,是对几千年来中国农村固有养老模式的一种制度性变革,也是应对快速老龄化时代的一种主动探索;它不仅仅体现为一种物化的补助,而且可以有效维护农村老龄人口的人格尊严,让农村老年人腰板挺得更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