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杜兰萍)日前,浙江省下发《关于加快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通知》,要求各地围绕粮食生产,积极培育粮食生产、农机、植保、土肥专业合作社(下称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以推动粮食规模经营和社会化服务,增加粮农收入。 该《通知》要求,各地要积极鼓励有能力的各类主体,如农技服务组织、种粮大户、农机大户、粮食加工企业及其它工商企业等,牵头兴办粮食生产或服务类专业合作社。充分发挥粮食生产合作社在新品种引进、新技术推广等方面的示范作用,为种粮农户提供水稻代育、代耕、代种、代管、代防、代收、代烘等服务,可以提高科学技术的到位率。合作社还要积极探索土地季节性流转,利用冬闲田,扩大粮食生产面积,提升粮田复种指数,以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率和产出率。 规范化的建设关系到粮食生产合作社的持久发展,《通知》指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要求,合理地设置组织机构、社员股金结构,规范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完善档案管理,建立完善的粮食生产合作社章程和制度。合作社必须实行社务公开,接受全体社员的监督,进行民主化管理,要由社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理事会、监事会成员,民主决策合作社重大事项。关乎社员利益的,要严格按交易额和股金额相结合分配盈余,完善利益联结机制。 对于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的项目建设,浙江省加大了扶持力度。《通知》指出,要支持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参与国家和省级农业财政扶持项目建设,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申报,经评审合格的项目优先纳入扶持范围统筹予以安排,优先安排实施水稻病虫害综合防治、测土配方施肥、秸秆综合利用和节能等科技推广、示范项目。同时,鼓励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申报农产品注册商标,凡是被认定为省级以上名牌产品、知名商标和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的,可以优先申报省级扶持项目。另外,该省还注重对社员进行技术培训,把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纳入“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计划,培训他们在互助合作、农机作业和维修知识、病虫防治测土配方以及粮食生产等方面的技能,提高他们的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 据了解,到2007年底,浙江省已建355家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196家农机服务合作社、80余家植保服务合作社。到今年底,全省一半产粮乡镇建立一家以上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到2010年,全省每个产粮乡镇建立一家以上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全省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达到1000家以上,20%以上的种粮农户加入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将带动周边50%的种粮农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