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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郊举办座谈会贯彻农业机械化促进法
( 发布日期:2004-11-04
作者:赵天冬;王东升
稿件来源:农民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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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北京市农业局在通州区举办了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 促进法》座谈会,并将11月定为宣传月,开展多项活动宣传贯彻促进法。 农机办曹学文处长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施行,标志着我国农机 化事业已进入到法治化的新阶段。它对于加强我国农业的基础地位,促进农业机械化的发展, 建设现代化农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近几年,京郊农业机械化事业得到了较快的发展。截至2003年底,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 366.87万千瓦,农机资产原值22.82亿元;农机拥有量37万台件。其中拥有各种拖拉机31854 台;各种配套农机具29884部;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大大改善了农业生产手段,减轻了农民的 劳动强度,提高了土地的利用率和产出率。经测算,北京市小麦机播率达到98%;平播玉米 达93%;机施化肥147万亩;机械化植保3786万亩;小麦机收率达99%;玉米机收占可机收面 积的32.3%;郊区种植业生产85%以上的劳动量都是由农机来承担的,平原地区粮食作物基本 实现了机械化,山区大部分农业生产环节实现了机械化。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把种植业占用的 大量劳动力转移出来,发展农村多种经营和从事其它产业的生产,从而提高了整个农村社会 生产力的水平和农业现代化水平。 实践说明,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既是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和农业劳动生产率的重要 措施,也是缩小城乡差别、提高农业和农村生产力整体水平的重要条件。 北京农业局对各区县组织学习贯彻农机化促进法提出了要求。一是要认真学习,准确把 握;二是要进一步提高农机行政管理水平;三是要建立和完善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具体内 容包括教育宣传与人才培养、扶持农业机械科研开发、支持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技术推广、 建立农业机械示范基地、加强农业机械化标准体系建设、加强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扶持农业 机械经营组织、实施购机补贴、税收优惠和燃油补贴等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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