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推进,农民从事非农就业的机会明显增多,工资性收入已上升为农民收入的主体之一,也是农民增收的主要亮点。随着非农产业的发展,其收入占农民收入的比重会越来越高。据农村住户抽样调查,从1978年到2007年,山东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产业的有1662.4万人,占农村劳动力的比重为49.5%,比1978年提高了40个百分点。随着外出打工队伍的不断发展壮大,农民工资性收入持续快速增长,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1983年,农民工资性收入仅为54.5元,2007年,农民工资性收入达到1950.8元,平均每年增长16.1%。占纯收入的比重由1983年的15.1%,提高到2007年39.1%,提高24个百分点。可见,工资性收入对农民增收、奔小康所发挥的作用正日渐凸显。因此,要加快农村劳动力向非农转移、提高工资性收入,使它成为农民收入增加的重要推动因素。 拓宽非农就业渠道,提高农民工资性的收入 由于特定的社会经济条件和历史原因,我国农村城镇化进程比较缓慢,规模和水平也相对较低。目前我国的城市化率仅为41.8%,比发达国家低近40个百分点。在现有城市化率的基础上,如果我国城镇化水平再提高15个百分点,意味着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农民收入将得到大幅度提高。因此,加快农村城镇化进程,将对整个国民经济发展战略的转型和增加农民收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方面要积极争取本乡镇各方投资形成的劳动岗位向农民倾斜,鼓励用人单位把“纯农户”中的富余劳动力吸收到非农岗位;另一方面加快发展二、三产业,拓宽农民的非农就业渠道。基本形成全面开放、竞争有序、政府调控、保障有效、运行规范的城乡一体化劳动力市场,使农村劳动力资源得到合理开发和配置,劳动力结构得到明显改善。 鼓励农民投资创业,增加农民资产性的收入 在加快发展和完善农村中小企业社会服务体系建设中,应该鼓励那些有条件的农民自主创业,扩展民营企业的经营领域,为转移农民提供大量就业机会。或者通过土地使用权入股、资本合作经营等形式带动农民走产业化发展的道路,增加农民的资产性收入,并以此作为农民增收的新亮点。要引导农民到集镇经商务工,壮大小城镇二、三产业,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提供更多的就业空间。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吸引外来资本投资开发二三产业,加快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已经出现了很多农民通过自办企业发家致富的典型,一方面他们积累了一定数量的资金;另一方面他们拥有较为先进的技术和市场开拓经验,这是一支不可或缺的生力军。 疏导与管理并重,为外出打工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建立劳务输出中介组织,加强劳动力市场管理,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降低农民进城就业门槛,依法保护打工者的合法权益。全面开展科技文化素质教育,不断提升农民的综合素质。逐步建立“先培训后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制度,形成“培训-考核-就业”相衔接的运行机制,按照不同岗位的要求对农村劳动力进行就业前培训和相关教育,提高就业能力和岗位工作能力。政府在这方面一方面要给予足够的重视,进一步加大农民培训的力度和广度。另一方面要注意工作方法。当前最为迫切的是要加强农民成人教育和促进农民充分就业的各种培训,提高农民劳动就业的竞争能力,只有这样农民工资性收入才有可能实现突破性增长。 实现农民增收,需要各级政府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 各级领导“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落实各项增收措施,为农民增收出主意、想办法、办实事、多服务,力戒浮夸和做表面文章,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一个重要标准。”农民是弱势群体,农业是弱质产业,农村是弱化区域,促进农民增收,妥善解决“三农”问题,党政重视、行政推动是一个极其重要的因素,而且这种重视不能停留在口头上。(作者单位:山东潍坊昌邑市委党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