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8月21日,湖北省枣阳市245个新建、改建、扩建村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集体资产清查、登记、移交工作已经完成,245名村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的“物业管家”已全部上岗。 为加强对村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集体资产的管理,枣阳市出台了《村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集体资产管理暂行规定》。枣阳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与村民委员会共同签订《村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资产管理合同书》,明确权属、使用与监管责任。对村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的房屋、附属设施及所有办公家具逐一清查登记,移交该市财政局统一监管;乡镇负责对各村资产管理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对资产管理不善行为及时制止和处理;各村建立集体资产台账、管理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确定1名村干部兼任“物业管家”,负责对村集体资产进行日常维护和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