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利津县在实行村财村账“双代管”和农村公务接待、通讯等非生产性开支限额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行农村会计制度改革,9个乡镇全部依托农经站成立了“村级财务结算管理中心”,农村会计实行“乡镇推荐,村聘任”制度,全县在财会专业毕业生中公开选聘了62名会计,接管了全县509个村的会计业务,各村设理财小组和报账员。 在村财务公开上,实行月报账、月公开制度,每张单据必须有开支事由、村“两委”负责人及经手人签字,并由理财小组确认盖章后方可入账;每月15日前,由会计按统一格式将上月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实现了农村财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