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山城街道为调动村干部工作积极性,坚持“有为就有位、无为即无位”的原则,建立村干部危机制。截至目前,到龄退职人员7名、主动退职4名、劝退6名、因受处理离职2名。 对连续两年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在同职务人员中得分末位,或连续两年民主评议“不称职”票达1/3以上的,予以免职;对年龄偏大、文化程度较低、不能适应工作要求的,可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提前退出现职干部队伍,其中符合村干部退休条件的,办理退休手续,并享受村干部退休待遇;对工作不负责任、为民意识淡薄、错误严重、情节恶劣、群众反映强烈或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村干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处置并离开现职岗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