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委、市政府公布了《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若干问题的补充意见》。这是继去年5月实施“惠民66条”以来,广州落实各项惠民措施的又一大举措,即“惠民66条”的“补充17条”。根据补充意见,广州今年内要基本实现城镇居民“人人享有医保”,明年则将医保的受惠范围扩大到外来从业人员。2008年至2012年新开工建设不少于建筑面积463万平方米的政府保障性住房。 “惠民66条”,到“补充17条”,广州惠民政策的次第展现,源于惠民理念的次第展开。确实,如果仅仅是一条政策、一个规定,或许只能说是政府的一时心血来潮,并不能意味着政府在惠民理念上的根本突破。但当惠民政策系统性展现,而且,政策越来越详尽,尺度越来越宽大,此时,我们应该能够看见一条惠民理念红线。一个事实是,“补充17条”从社保到医保,从最低生活保障到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事无巨细,尽在其中,如果没有理念作支撑,怎可能如此详细,如此实际? 正如有评论所说,这体现了政府在惠民政策上的“加法”。这样的“加法”,加出了民心,加来了和谐,体现了政府角色的回归。有加必有减,虽然说,近年来,无论广州还是全国,财政总盘子都在递增。但财政盘子总是有限的,增加财力安排也有一个排序问题。在惠民政策上做“加法”,在其他方面必然做“减法”。一加一减,彰显公共财政的理念,检验政府民生情怀。故而说,我们有理由对未来广州市民的惠民大餐,给予充分期待。 悠悠万事,民生为先。我们常说,要让百姓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如何共享?毫无疑问,这需要政府制度支持,需要公共财政托底。而在现代贫富差距依然存在的情况下,如果失去政府的关怀和体恤,弱势群体在竞争中,不仅不会拉近与强势群体的距离,反而会加大差距,从而大大削弱幸福感,降低幸福指数。 当然,由于城市的发展水平不一,囿于各地的财政实力不均,我们也不能无视实际,奢求所有地方都如广州一样,都推出极具吸引力的惠民政策。而且即使广州目前的惠民,也有相当大的提升空间。但对于一个地区来说,逐步加大惠民力度,在惠民政策上做“加法”,却还是可行的。或许,你没有惠民66条,但可以推出36条;你没有补充17条,但可以有10条,假以时日,必能达到甚至超过广州的高度,必能达到一个层次较高、百姓满意的高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