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希望通过养猪发家致富的山东省平原县前曹镇农民张某从马某处贷了5000元高利贷,约定利息一年2分。当时,张某只从马某处拿走了扣除1200元利息后的3800元现金,并打了一张5000元的欠条。2008年5月,贷款到期,张某无力还款。他家饲养的两头母猪即将生产,他打算将小猪卖掉后再还马某的贷款,便请马某再宽限1个月。逾期之后,6月28日,马某纠集其儿子、亲戚等8人分乘拖拉机和面包车来到张家,强行将张家两头价值1.4万余元的母猪装车拉走。 案发后,平原县公安局巡警防暴大队迅速展开侦查,并于6月30日将抢劫犯罪嫌疑人马某等7人抓获,马某被处以劳动教养。近日,办案民警将两头被抢的大母猪送回张家。8月17日,张某把一幅锦旗送到了巡警防暴大队,感谢民警帮他追回了被抢母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