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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粮食食品安全研发———访美国种子贸易协会副总裁博利斯(BERNICE)
作者:宋逊风;吴新平   09-22 09:18:19
  日前,在沈阳举行的中国国际种业博览会暨种业高峰论坛会上本报记者采访了美国种子贸易协会副总裁博利斯(BERNICE)。
  记者:2002年以前,应你们的邀请我先后3次赴美国种子贸易协会及全美较大的种子公司访问。美国种子贸易协会出色的工作及发达的美国种业都给我留下美好而深刻的印象。你们美国种子贸易协会还与中国农民日报的《中外种业》周刊达成了宣传合作协议,我曾多次采访并报道了美国的种业。请问,近几年来美国种业发展情况怎样?
  博利斯:近几年美国种业又有了长足的进步,而且发展速度很快,制种业采用了许多新技术。种业的科研和开发重点很明确,主要是改良品种的性状。一是增强品种的抗性,譬如提高品种的抗旱能力等。另一个是提升品种的质量。在提升质量上,目标也很明确,研发重点主要是使农作物品种更加有利于人类和动物的健康,使粮食及食品更加安全可靠。
  记者:你们美国种子贸易协会近年来主要做哪些方面的工作?
  博利斯:我们美国种子贸易协会(ASTA)主要是做好与各部门的协调、合作工作,从而起到促进种业发展的作用。我很高兴长期与你们合作,做永久朋友。我们协会与联邦及各州政府也常有合作。特别是近年来,我们协会加强了同美国政府、同协会会员及广大种子用户农民的沟通联系。我们协会特别强调科技创新的重要性,并建议政府出台保护科技创新的新政策、新法规。我们协会尤其鼓励年轻的科研人员加入育种家行列,成为企业研发的主力,成为种子企业的领军人物。只有这样,种子这个朝阳产业,才会朝气蓬勃快速发展。
  记者:你们协会通过什么途径向政府反映意见?
  博利斯:政府设有新品种保护办公室,我们协会也与之对口,设有新品种保护顾问小组。政府经常征求我们意见,我们也及时提出建议,并参与评议。我们协会与政府沟通的形式很多,有时与政府官员面谈,有时召开个种业研讨会,邀请政府官员出席,并做报告。政府在制定政策前,都征求我们协会的意见。譬如上世纪70年代的《新品种保护法》、上世纪80年代的《申请专利法》,近来又征求我们对生物技术保护政策的意见。
  记者:美国种业界,侵权及假冒伪劣现象严重吗?惩处严吗?
  博利斯:在美国种业界内及种子市场侵权现象及假冒伪劣产品很少见,一旦发现必惩不赦,而且惩治力度很大,大到使侵权者破产倒闭的程度。

稿件来源:农民日报  责任编辑:蔡薇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