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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草种管理工作日臻完善
作者:马金星   12-03 10:37:57
  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先后颁布和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农业部出台了《草种管理办法》。国务院相继发布了草原生态保护的规划与实施若干意见。目前《全国草业良种工程总体规划》正在制定中。同时标准体系的建设也进展顺利,截至目前,已颁布的涉及草种业的国家和行业标准达25个,主要包括《牧草种检验规程》、《豆科主要栽培牧草种子质量分级》、《草种病害检疫技术规程》和《草品种审定技术规程》等。这为规范和加强草种管理,提高草种质量,维护草品种选育者和草种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草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政策和技术保障。
  草品种审定是评价新草品种推广价值和适应范围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品种选育和推广之间的必要程序,对实现品种布局区域化,促进农牧业生产发展起着积极作用。1987年,我国开展草品种审定登记工作以来,全国草品种审定委员会共审定登记新草品种358个,其中育成品种136个,主要包括草原1号紫花苜蓿、公农2号紫花苜蓿、甘农3号紫花苜蓿、蒙农1号蒙古冰草、乌苏1号无芒雀麦、中坪1号野牛草、新农2号狗牙根、川草2号老芒麦、长江2号多花黑麦草、宁杂4号美洲狼尾草、皖草3号高粱—苏丹草杂交种和中饲1048小黑麦等。在增加我国优良草品种数量,提高品种质量,促进国内草种产业的发展,满足我国草原保护建设、草地畜牧业和城市绿化美化事业发展对草种的需要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2008年,国家投入500万元,启动了国家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草品种试验项目,内容涉及品种测定试验、优良品种评价与展示、品质鉴定试验和抗性试验等。当年共布设品种试验点28个,涉及17个省(区、市),测试草品种29个,评价与展示草品种330个。草品种区域试验网建设已具雏形,为草品种区域评价测试体系和优良草品种示范与推广体系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为规范草种市场,加强草种质量监管,农业部加强了草种质量检验机构的建设和检验人员管理工作。截至目前全国经考核合格的草种质量检验机构10家,其中部级草种质量检验机构5家。2007年,农业部组织开展了首届全国草种检验员培训班,同时进行了首批草种检验员考核,53人获得草种检验员证书。另外,农业部已开始受理草种经营许可证审批(进出口)申请,草品种质量监管等管理工作也在陆续开展。
  

稿件来源:中国畜牧兽医报  责任编辑:蔡薇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