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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管理费等费用可免交
作者:   06-10 11:14:31
  为积极支持恢复生产、搞活市场,抗震救灾期间,凡进入灾区市场销售食品、蔬菜等生活必需品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免收市场管理费。
  对灾区设立的个体工商户,工商部门一律免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对农村流动性小商小贩,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免于工商登记,免收工商行政管理费用;对农民在集贸市场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区域内销售自产农副产品的,免于工商登记,免收工商行政管理相关费用。
  对于因灾情影响无法按期参加年检的企业,工商部门免收年检费用。

稿件来源:中国现代企业报  责任编辑:蔡薇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