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的药物警戒栏目内,公众可获得有关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通报以及其他国家和地区药品不良反应警戒信息。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7月8日说,公众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或医嘱用药,个人发现药品引起的不良反应或药品不良事件,应及时就近在当地医疗机构进行诊断、治疗。患者或监护人和委托代理人可直接向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报告;也可向所在地县以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或(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还可直接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
稿件来源:中国现代企业报 责任编辑:蔡薇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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