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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震救灾本属于全民自觉行为
作者:卓达集团总裁 杨卓舒   06-03 10:38:58
  四川汶川大地震,到现在已经夺走数万人的生命,尽管我们举国上下为之哀痛,但是我们和那些失去亲人的人相比,和那些家庭从此破碎的人相比,和那些留下终生残疾的人相比,和伤痛的人相比,他们每个人承担的都是100%的痛苦,而我们在寄托自己的哀思,表达自己的同情,尽自己力所能及的、做自己该做的事情,已不能从根本上挽回这些生命,也不能从根本上使历经劫难的人免去这种痛苦。
  所以,我要说的是,无论我们怎么救灾,我们做得都不过;无论我们付出了什么,我们都不值得表扬,所有人都是如此。无论我们怎么英勇,怎么全力以赴,都不值得自我炫耀。
  虽然灾难已经不可避免地发生了,但是灾难过后,我们在从中吸取教训的同时,整个民族也因此得以茁壮成长。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我们的民族应该由此变得更加的善良,而任何所谓见义勇为,只要是为了表彰,只要是为了某种其它意图,只要是为了任何一种与救灾无关的目的,它都是虚伪的,都是对于这种道德灵魂升华的一种破坏,对这种至善至纯行为的一种污染和亵渎。
  所以,当七、八万甚至十万人丧失了生命,当几十万人身负各种伤痛,当更多的人承受巨大苦痛的时候,如果整个民族不能因此而使自己的道德、灵魂和良心得以升华,却把救助作为一种施舍,把救助作为一种额外负担,这就是不道德的。因为道理很简单,这种救助是任何一个社会,是人类的任何一个群体、一个族类所必须具备的、最基本的行为规范。因为人类谁都不能独善其身,因为灾难很可能明天就轮到你的面前,因为任何孤立的个体和一个族群都无法独立地去应对这样的自然灾难,特别是这种重大的自然灾害。既然人类需要一种互助的、持久的互助行为,所以彼此谁都不欠谁的。做了是应该的,就不能企图别人感恩戴德。特别在这次救灾当中,有许多人在重大的自然灾害面前,表现出了一种至善至纯的美,就是为了救灾,这是让我们深为感动的。

稿件来源:中国现代企业报  责任编辑:蔡薇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