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河北省承德市政府近日下发了《关于加强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和建设、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合作,建立和完善行之有效的备案制度和工作机制,为切实保护好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提供可靠保障。气象探测环境受到法律保护,未经依法批准,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迁移气象台站和设施。各县区政府、气象主管机构和建设、规划等相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气象法》及气象相关法律法规,使广大群众,特别是从事城市建设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了解破坏气象探测环境对气象探测工作的危害性,切实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稿件来源:中国现代企业报 责任编辑:蔡薇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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