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鱼行为在内陆的大江小渠可谓是屡见不鲜,电鱼者所到之处,大小通吃,有些侥幸逃脱的鱼类也因受电击波的影响而丧失生育能力,对渔业资源造成毁灭性的破坏。为何电鱼行为屡禁不止,怎样才能有效整治非法电鱼行为,笔者作为渔政执法人员,通过几年来对电鱼案件的查处,结合柳州市打击电鱼行为的实际情况,谈谈对有效整治非法电鱼行为的看法。 屡禁不止的原因 一、取证装备落后。渔政部门虽然都配备了执法车和执法快艇,但取证设备(如数码相机、摄像机)等比较落后,特别是夜间的取证设备更少,而非法电鱼行为大多在夜间进行,给执法取证查处工作带来相当大的难度。 二、经费严重不足。随着燃油价格的不断提升,执法经费又不足,造成有船不能动,有车不能出,看到电鱼船在作业但没有钱加油而没有办法去追查。 三、隐蔽性强,查处难度较大。电捕者是利用耙绞网作业,晚上都不开灯,其隐蔽性极强,很难被发现。 四、受电鱼者的监控,且作业时间短,抓现场难度大。因为渔政执法快艇放置相对比较固定,非法电鱼者雇人对执法快艇进行监控,只要执法快艇一动,监控者就打电话告知电鱼者,使得执法人员出去巡查经常是扑空。 五、对生产、销售电鱼工具者缺乏有效的监督检查。电鱼工具的生产、销售场所也极为隐蔽,查处难度较大,而且仅靠渔政部门很难收到预期的效果。 应对方法 一、争取政府支持,建立打击非法捕捞支农项目。从2005年开始,我市渔政站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重视,连续四年每年下拨15万元作为打击非法捕捞项目经费开支,解决了打击非法捕捞过程中的部分经费开支问题。 二、建立监督网络,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为了得到社会各界的支持,使全民都参与打击非法捕捞工作,我站采取了两条措施:一是积极与政府热线联系。保证有举报到政府热线的信息,能在第一时间转报到我站执法人员,以便能迅速出动实施查处;二是向广大群众公布举报电话。通过报纸,电视和发宣传通知的形式,将举报电话向市民公布,使市民发现有非法电鱼行为能迅速向我站举报。 三、采取灵活多变的打击方式。针对非法捕捞者专门雇人对我站的执法快艇监视的情况,我站采取了多种应对措施:一是成立打非工作小组。对这项工作进行专门管理,做到了一有情况人员马上能集中迅速出击;二是加强日常检查。除了每星期一个晚上的夜间巡查之外,还加强白天的检查力度,对可疑渔船进行检查,只要发现装有发电机,一律拆除没收,这样从源头上把关,防止了电鱼现象的泛滥;三是采取岸边布控,实施守株待兔。对于非法电鱼比较多而执法快艇难以到达的的水域,采取开车在岸边布控,等电鱼船靠到岸边时及时拍照和录像,做好取证工作,然后再进行处理。并在电鱼船卖鱼的码头进行布控,在电鱼船靠到岸边卖鱼时迅速出动进行查处;四是借用公安、水利部门的快艇进行执法。用我站的执法快艇目标太大,经常我们一出动马上就有人通知电鱼者,所以我们就经常换用公安、水利等部门的快艇,以迷惑对方,达到出其不意的效果;五是建立执勤点。将我站的三艘快艇分别放在不同的河段,这样不管我站所辖的任何河段出现电鱼现象都能在半小时左右赶到现场,大大的提高了执法效率;六是聘请信息员。根据平时举报的情况把热心的市民和渔民聘请为信息员,分布在不同的河段,使得整条河只要有电鱼就会有人举报,并帮助监视电鱼船的动向,使得这些电鱼船无藏身之地。 四、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进行联合执法。针对以前暴力抗法行为时有发生的情况,我站近两年来实施了《渔警联动执法建设项目》,积极与公安部门联系,取得他们对打非工作的支持。通过与公安部门的联合执法,暴力抗法现象基本消除,集团式作业也得到了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