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与办案质量,塑造和提升渔政队伍的社会形象,山东省潍坊市渔政站从转变执法理念和执法方式入手,大力推行“阳光渔政”,努力铸就一支新型的渔业执法排头兵。 筑牢服务意识,实现执法理念的真正转变。教育引导执法人员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与时俱进的执法观,以保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渔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解决渔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工作重心,真心实意的为渔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把执法为民的宗旨落到实处。 强化执法机制,实现执法方式的真正转变。不断强化执法机制,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中必须做到“三理”(执法尺度要合理、纠正违规要有理、处理违法要讲理)、“四先”(文明用语在先、亮明身份在先、指名违法在先、权利告知在先)、“五到位”(宣传到位、服务到位、教育到位、定性到位、告知到位)、“六公开”(执法身份公开、执法职责公开、执法依据公开、处理程序公开、处理标准公开、处理结果公开)。通过严格落实“三四五六”的执法机制,切实实现执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人性化。 |